|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169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7-22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松溉镇松江村建制设置松溉镇松江社区的批复(永川府〔2016〕29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169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2016-07-22 | ||||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松溉镇松江村建制设置松溉镇松江社区的批复(永川府〔2016〕29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2016〕2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松溉镇松江村建制设置
松溉镇松江社区的批复
松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松溉镇松江村建制设置松溉镇松江社区的请示》(松溉府发〔2016〕1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1.同意撤销松溉镇松江村建制。松江村建制撤销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征地农转非居民纳入其居住地社区进行管理。
2.同意设置松溉镇松江社区,社区办公地点仍设在原松江便民服务中心,即正街上樊家祠堂。社区服务区域(共计8平方公里):即除原松溉镇松江村所有区域7.5平方公里外,增加以原松溉敬老院以北、一松路以西、高速路口以南、三环高速以东区域0.5平方公里。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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