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168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7-13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92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168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2016-07-13 | ||||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92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办发〔2016〕92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部分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管理需要,现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130号)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44号)中的永川区永川河南大街街道红江闸垻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一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永川区永川河南大街街道红江闸坝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一水厂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方案如下:一级保护区为红江闸坝取水点至麻柳河桥下的水域,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为麻柳河桥上游至源头及其支流(一级保护区除外)的水域,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200米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无准保护区。
永川府办发〔2015〕130号文和永川府办发〔2016〕44号文中永川区永川河南大街街道红江闸垻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一水厂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方案作废;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仍按永川府办发〔2015〕130号文和永川府办发〔2016〕44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