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18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04-24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服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30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181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5-04-24 |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服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30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有效性: |
永川府办发〔2015〕30号
关于深化服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号)精神,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一)加大公共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共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把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列入困难就业群体,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重点培育具备中高级职业技能的农民工。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范围,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按政策规定享受微型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助等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支持、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力争每年帮扶新增创业500人。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
二、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
(一)规范使用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加大行政监察力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较短的农民工用工领域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不按合同履职行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城乡建委、区煤管局
(二)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服务与管理。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建立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每季度上报一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
(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纳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内容。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卫计委、区城乡建委、区煤管局
三、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
(二)保障农民工土地和集体经济权益。完善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等工作中,依法保护农民工在原籍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农民工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把农民工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农民工的积极作用,创新和加强工青妇组织对农民工的服务。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二)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农民工入会方式,将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开展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等文体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镇。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配合单位:区文化委、区妇联
(三)做好农民工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做好农民工市民化监测工作,做到实名制登记入库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农民工数量、结构及其分布。每季度分析一次农民工需求,切实解决农民工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村、社区是农民工工作的基层服务管理单位,各镇街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动作人员负责农民工工作,要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村外出农民工和社区辖区就业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村、社区的社保员具体负责农民工监测、统计工作。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