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099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3-11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发〔2013〕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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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3-11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发〔2013〕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川府发〔2013〕1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7日

  
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1333”工作思路,即: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这一目标,严格强化“三项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参与责任),突出“三项建设”(四大行动长效机制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提升“三大能力”(依法治安能力、科技强安能力、应急保安能力),有效减少事故起数和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品质发展,为建设“精美城市、渝西高地、幸福永川”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事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2年下降4%;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增强。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参与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安全员;扎实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标准化、效能化、信息化建设,执法持证率达到100%。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A、B级企业达到9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充分发挥。

  4.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全面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危化、烟爆、民爆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100%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重点路口、重点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安装率达80%以上。

  5.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兴安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知识“十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创建1个全国安全社区,3个市级安全社区,3个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高度统一,坚定不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文明建设的硬性指标,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标准,不断改善安全状况,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遵循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薄弱环节,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1.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安监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求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建设完善安监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和交通执法工具,补充现场监督检查与调查取证分析等各种执法装备。落实市政府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效能化、信息化建设。

  2.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依托科研院校和培训基地,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和网络,通过委托培养、视频讲座、集中培训、分期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推行安全监管人员岗位认证。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从业资质改革试点,积极配合市政府探索建立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安监队伍。坚持“从严治安”和“从优待安”并重,健全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作风扎实、业务精通、执法严格、公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3.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管委会属地管理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强化各级安委会统筹协调、指导帮助、监督检查职能。健全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联系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职责,全面落实行业专项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动态监管联动管理,完善检查督查、定期通报、重点指导、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4.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设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和业务资源数据库,建成监管执法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在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三)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向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班组岗位延伸。继续实施企业安全等级动态监管,实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提升,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定期向社会公示,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机构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并作为企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调整和“黑名单”管理的重要依据。

  2.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强化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和社会公示,实行分类分组管理。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启动率达到100%;工业园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启动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30%以上。对不达标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

  3.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新招用的职工必须严格岗前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发展安全类专业学历教育,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高等院校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班组长安全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持证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进行行政处罚。

  4.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在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机电)制造、建材生产与加工、铅蓄电池制造、木质家具(门业)制造、制鞋(革)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开展防尘、防毒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5.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煤矿,要加强对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入井人数较多的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认真抓好瓦斯治理。加大煤矿关闭整合工作力度,继续执行小煤矿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整合小煤矿。道路交通,要深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大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场非法揽客和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客运发展,推广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加强驾驶员协会建设,强化驾驶员培训和管理。水上交通,要进一步加大“四客一危”企业和船舶的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客渡船和短途客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深入推进非法餐饮娱乐船和砂石船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要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水害防治和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要开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设施集中整治活动。加快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域安全管理,深化危化企业有毒有害作业环境安全整治。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建设施工,要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消防,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高危行业、场所,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鼓励配备高层安全消防包和应急逃生设备。特种设备,要严格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加快推进老旧电梯改造。冶金,要开展煤气作业防中毒、液态金属防喷溅、有限空间防窒息、交叉作业防混乱“四防”专项行动。同时,要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民爆、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

  (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参与能力

  1.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渝州行、安康杯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强化社区、家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倡导“视企业为家庭、视百姓为亲人”的安全亲情文化。

  2.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的监督权和参与权。完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及“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机制,重大决策、事故处理情况和典型事例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3.筑牢基层安全文化阵地。健全区、镇(街道)、企业三级安全文化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将小型、微型工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社区创建有机结合,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居住环境等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预防、控制和消除。

  (五)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完善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退出、淘汰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系建设,规范镇(街道)、工业园管委会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2.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3.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应用水平

  1.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积极推广高危行业安全先进技术成果应用。道路交通,全面建成营运驾驶员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新安装县乡道路防护栏20公里。水上交通,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客运、危化品船舶视频系统建设,深化“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非煤矿山,地下矿山要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要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边坡安全生态护坡新技术。危险化学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推广加油站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实施施工现场实时电子监控,健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特种设备,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和气瓶电子标签系统,开展液化气瓶安装阻隔防爆设施试点。

  2.着力构建“科技兴安”平台。全面加强信息化与安全产业的深度融合,抓住国家把安全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战略产业的机遇,构建信息化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安全培训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安全性能先进可靠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

  (七)进一步健全安全投入保障体系

  1.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专项资金要确保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区级重点行业部门安全专项资金要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推动建立火灾高危行业安全评价体系,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基本要求,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3.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委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加快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以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主,健全覆盖全区的应急平台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应急监控平台建设。以区消防支队、煤矿、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人才支持,以镇(街)义务消防队伍、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为补充,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审核和备案管理,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生产工艺特点,突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装置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风险信息掌控和动态监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风险评估,健全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公开危险源及其管理有关信息,完善督查整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加强风险趋势预测调研和危险目标基础信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和部署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督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强化检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行政监察、政务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过程考核,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强化激励约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维护安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要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区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督办,建立区、行业年度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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