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规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8〕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切实履行政府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全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第28号)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排水设施的统筹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排水设施统一管理工作。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规划选址阶段,区水务局配合区规划局确定污水、雨水接入点和标高,建设单位按照指定的接入点和标高设计排水设施;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区水务局配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生活阳台排水、雨污分流设计的规范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复的排水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区水务局参与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建设项目综合验收,重点验收排水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规范排水设施行政许可
工程建设项目排水许可由区水务局负责审批,城市建成区内的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和凤凰湖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排水设施行政许可由区水务局负责现场查验和办理,凤凰湖工业园区及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其他镇、街由区水务局委托各镇、街按照统一的要求现场查验和办理。
三、严格排水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加强工程项目排水设施建设的质量管控(含建设单位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所有排水设施的管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相关部门将排水设施的质量检测作为重要工作,区城乡建委和区水务局要联合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四、严格加强下列排水场所管理
水务、卫生、工商、食药监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餐饮、宾馆、医院、学校、农贸市场、洗车场、洗浴场所、洗衣房、理发店、小作坊、工业企业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排水管理,相互配合,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排水许可或不按规定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
排水设施常态化维护监督管理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管理领域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各镇街具体负责所辖区域排水设施维护监督管理,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具体监督管理职责如下:
(一)区水务局主要职责。一是牵头负责全区排水设施日常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常态化巡查城区排水设施;二是负责办理城区雨污管网接(改)沟许可审批、排水许可审批;三是负责城区雨污管网覆盖区违法违规接(改)沟、乱排水的查处;四是组织实施城区排水设施应急抢修。
(二)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做好全区区控监管对象的环保监察,指导和配合各镇街做好一般监管对象的环保监察;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三是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非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区洗车场内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配合督促洗车场业主或经营者实施排水设施改造,确保洗车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游摊走贩不向河道、雨水管网乱扔垃圾、乱排水;四是负责查处私自开挖市政路面,配合区水务局查处偷建排水管网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区商务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范围内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业主或经营者完善市场内部雨污管网改造,确保市场内部污水排入市场污水预处理设施后,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负责督促全区农贸市场业主或经营者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职责。一是负责全区小作坊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配合督促小作坊业主或经营者完善排水设施改造,确保达标排放;三是配合督促全区食品小作坊业主或经营者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分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区餐饮行业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餐饮场所业主或经营者完善排水设施改造,实施隔油处理,及时清掏餐厨垃圾,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配合督促餐饮场所业主或经营者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及时抄告违法违规业主名单给相关部门查处;四是监督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和废油的规范化处理。
(七)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重点加强新建商业门(店)面排水设施建设初步设计的审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批复施工,在项目竣工时将排水设施建设纳入综合验收;二是负责督促全区建设项目或商业区建筑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排水行为,修建施工废水预处理设施,杜绝私搭乱建临时排水管网;三是督促全区建设项目或商业区建筑施工单位完善施工废水临时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四是负责全区市政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相关前期手续的审批和质量监督;五是重点加强对未完善相关涉水许可的施工单位的检查力度,并依据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六是负责督促全区建设开发商完善开发楼盘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
(八)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督促全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管理范围内共有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时清掏生化池,确保排水设施正常、高效运转,杜绝物业公司私搭乱建排水管网,将不配合、不履行管理义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列入“黄牌”名单,予以通报;二是负责督促全区物业管理公司完善排水许可审批。
(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区医院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全区医院实施内部排水设施改造,确保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负责督促全区医院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
(十)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区学校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全区学校实施内部排水设施改造,确保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负责督促全区学校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
(十一)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政辖区市政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将未完善相关许可审批的招商引资企业名单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三是负责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政管护区内缺失和问题管网的普查及补建,按时完成排水管网年度建设计划并将竣工资料移交水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十二)工业园区凤凰湖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凤凰湖工业园区市政管护区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督促凰湖工业园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完善接(改)沟许可审批和排水许可审批。三是负责凤凰湖工业园区市政管护区内缺失和问题管网的普查及补建,按时完成排水管网年度建设计划并将竣工资料移交水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十三)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四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辖区排水设施日常巡查;二是督促辖区生活小区、商业区和相关企业完善排水许可审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理义务,确保管理范围内排水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配合做好排水设施应急抢修。
(十四)其他镇街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辖区排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督促辖区生活小区、商业区和相关企业完善排水许可审批,切实履行管理义务,确保排水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组织辖区排水设施应急抢修。
六、强化执法查处和督查
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第2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涉及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涉及排水设施的相关许可,对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影响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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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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