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文备〔2015〕102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0〕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九日
永川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和重庆市人口计生委的安排,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
全区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妇。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育龄群众优生科学知识得到基本普及。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出生人口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具体指标:
(一)育龄人群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符合政策生育准备怀孕的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95%以上;
(三)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依法服务
出生缺陷干预是一项科学性很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科学规范检查项目和检查程序,切实保证检查质量,促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依法有效地推进。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由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符合政策生育条件准备怀孕的夫妇在知情的前提下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部门配合,扎实推进
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倡导
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充分利用赶集日、人口教育学校积极宣传预防出生缺陷健康知识教育,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预防意识。
(二)优生咨询
充分利用优生咨询门诊,结合生育关怀行动、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家庭保健,引导服务对象接受优生咨询指导。对重点人群,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育龄夫妇划分为一般健康人群或低风险人群和具有特定风险的人群,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准备怀孕的夫妇进行怀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并建立完善孕期健康咨询档案。
(三)高危人群指导
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各镇街从“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对符合再生育的先天疾病致残的病残儿童家庭逐步建立生育信息档案,详细记录高危人群接受的干预服务、妊娠结局、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全程跟踪随访率达到100%。
(四)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开展以唐氏筛查等措施为主的优生检测,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逐步开展包括全身检查、专科检查及临床辅助检查在内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待孕夫妇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科学选择孕前实验室筛查,逐年提高参检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基本项目内容见附件)
(五)营养素补充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指导有妊娠计划的妇女补充“福施福”、叶酸等营养素及微量元素,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程序
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放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单。
夫妇一方所在村(社区)出据婚育状况证明,镇街计生办加注意见,到镇街生殖健康服务站领取《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服务卡》(以下简称《免费服务卡》),夫妇双方凭身份证及户口本和《免费服务卡》到区生殖健康中心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项目试点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区项目试点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制订出台各项优惠补助政策,积极探索融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区人口计生委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倡导,动员适龄群众自觉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区生殖健康中心具体承担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
区民政局配合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工作,向每对登记结婚的夫妇发放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资料。
区财政局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经费的保障、使用管理与监督,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区卫生局积极配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倡导,对区生殖健康中心做好监督和业务指导。
区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开展出生缺陷、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报道优生优育典型案例及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对干预出生缺陷的思想认识。
宣传、教育、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等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做好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做好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咨询、组织发动、跟踪随访服务、建立优生健康信息档案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孕前优生检测,提高参检率。
(三)保障投入,落实经费
符合条件的对象接受检查,经费由区财政给予保障。区财政要将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考核,明确责任
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列入政府对各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会同相关部门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工作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实施到位。
附: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基本项目明细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21日印发
附件: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基本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女 性 |
男 性 |
目的 |
对妊娠的影响 | |
1 |
健康教育 |
√ |
√ |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
2 |
病史询问(个人一般情况、生育史、家族史、疾病史、工作和生活环境毒害物暴露史、用药史、营养状况、生活方式和行为) |
√ |
√ |
评估慢性病、遗传病、不良生育史、营养失衡、环境致畸物等风险因素的暴露 |
出生缺陷及流产、早产、死胎、死产、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等不良生育结局风险增加 | |
3 |
体格 检查 |
全身检查(包括体重、身高、血压、脉搏、心率、甲状腺检查、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四肢脊柱等) |
√ |
√ | ||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
√ |
|
检查双方有无生殖系统疾病、先天异常 |
影响受孕,增加不良妊娠结局发生风险 | ||
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
|
√ | ||||
4 |
实 验 室 检 查 |
阴道分泌物检查(白带常规检查) |
√ |
|
诊断有无阴道炎症 |
流产、早产、死胎、低出生体重等 |
5 |
血液常规检验 |
√ |
√ |
筛查贫血等 |
重症贫血可造成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早产或胎死宫内 | |
6 |
尿液常规检验 |
√ |
√ |
排查泌尿系统疾患 |
可导致胎儿死亡和宫内发育迟缓、女性自身病情加重;男性患病可能影响生育力 | |
7 |
血清葡萄糖测定 |
√ |
√ |
糖尿病筛查 |
流产、早产、胎儿畸形等风险明显增加;男性患病可能影响生育力 | |
8 |
血型(包括ABO血型、Rh阳/阴性) |
√ |
√ |
排查血型不合溶血 |
导致流产、早产或胎死宫内、新生儿黄疸等 | |
9 |
肝功能检测 |
√ |
√ |
评估是否感染及肝脏损伤情况 |
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感染、死亡 | |
10 |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
√ |
√ | |||
11 |
病 毒 筛 查 |
淋球菌检测 |
√ |
|
诊断有无感染 |
可能会造成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等 |
12 |
沙眼衣原体抗体检测 |
√ |
| |||
13 |
风疹病毒IgG抗体检测 |
√ |
|
评估风疹病毒免疫力 |
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导致新生儿耳聋、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小头畸形等 | |
14 |
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
√ |
|
诊断有无巨细胞病毒感染 |
导致新生儿耳聋、智力迟钝、视力损害等 | |
15 |
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
√ |
|
诊断有无弓形体感染 |
影响胎儿发育,导致胎儿严重致畸甚至死亡,也可造成流产、死产、早产 | |
16 |
妇科B超常规检查 |
√ |
|
检查子宫、卵巢疾病 |
可能引起不孕及流产、死胎、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 | |
17 |
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
√ |
√ |
避免或降低风险因素的暴露 |
预防出生缺陷,改善妊娠结局,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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