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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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文备〔20153315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5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30



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城区大气污染源基本情况,形成动态工作台账;2015年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二、实施范围

城市规划区及影响区。

三、整治内容

(一)扬尘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工地参照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明确的全密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等八项控尘规定,重点整治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程等工程,责令不规范单位停工整顿,约谈并纳入黑名单;完成5个示范工地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工地。二是强化道路保洁。加大主次干道的机扫、冲洗、洒水力度,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考核机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完成5个示范道路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道路。三是严控运输扬尘。推进运渣车辆密闭装置的改造升级,未按《重庆市加盖密闭运输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B50/145-2003)》进行改装的,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加强运输环节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行驶和倾倒、冒装撒漏等违规行为;制定车辆入城规定,主要入城口规划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强化脏车带泥入城的执法管理。四是整治堆场扬尘。加强煤场、堆料、弃渣等堆场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规范堆场覆盖等降尘措施,确保围挡规范、场地内车行段和渣土倾倒点洒水降尘措施完备并运行正常。五是强化绿地建设维护。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超过3个月未建设的裸露土地应进行覆盖或简易绿化,加强绿化区叶面冲洗,防止叶面积尘。

(二)燃煤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环境准入,一环路以内禁止新建有燃煤的项目,取缔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燃煤锅炉改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完成重庆市永川区胜丰预制场、重庆市永川区小天鹅饮料厂、重庆市永川区昌龙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成基本无煤城区;规范型煤销售市场,严禁经营性、主次干道居民使用燃煤,开展型煤生产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处置违法企业;开展城区周边垃圾焚烧整治工作。

(三)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严格餐饮项目环境准入和日常监管,健全环保、食药监、工商、市政等并联许可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不规范餐馆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完成30家以上餐馆油烟污染治理任务;创建1条餐饮示范街;取缔露天烧烤,规范城区夜市餐饮。

(四)机动车尾气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建立绿色出行激励机制,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二是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完成1389辆黄标车的市级淘汰任务。三是开展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配套机动车尾气路检设备,定期开展黑烟车、黄标车路检工作,查处违规黑烟车、黄标车。四是油气回收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南郊、汇龙加油站和永川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五是保障油品供应。积极做好国家高品质油品的供应销售保障,开展车用汽油、柴油质量检测与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五)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退二进三”计划,加快城市建成区内企业搬迁,搬迁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公司、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重庆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完成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同时确保该企业脱硫设施、除雾塔正常运行;关停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厂生产线。

(六)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执法力度。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和推进,配合部门全力参与,按照最严格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永川区大气污染整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各牵头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时更新,每月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上月进度。

(二)建立暗访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等部门成立暗访组,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督促进度较缓慢工作加快推进步伐。

(三)挂牌督办与通报制度。区政府督查室每月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区政府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调度会,通报近期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责任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总责。区政府把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启动问责。

附件: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解表


附件

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工作要求

1

5个示范工地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工地

区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完成创建或巩固任务

2

5个示范道路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道路

区市政局

相关镇街

完成创建或巩固任务

3

城市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

区市政局

年底达标,重点加大主次干道机扫力度

4

运输环节执法检查行动

区市政局

区公安局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严查脏车入城和渣土洒落行为,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5

房屋拆迁项目专项整治行动

区国房局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6

土石方工程扬尘防治

区城乡建委

完成

7

堆场扬尘执法检查行动

区环保局

区城乡建委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8

城区周边垃圾焚烧整治

区市政局

区公安局

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垃圾焚烧

9

重庆市永川区胜丰预制场、重庆市永川区小天鹅饮料厂、重庆市永川区昌龙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

完成改造任务

10

一环路以内禁止新建有燃煤的项目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全年无违规准入项目

11

逐步取缔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区经信委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负责协调使用天然气;

区环保局负责取缔达不到要求的燃煤锅炉

12

无煤社区创建或巩固任务,建成基本无煤城区

区环保局

相关镇街

建成

13

型煤生产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区质监局

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14

经营性、主次干道居民禁煤行动

区环保局

相关镇街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15

30家以上餐馆油烟污染治理任务

区环保局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底完成

16

1条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底完成创建

17

取缔露天烧烤

区市政局

相关街道

年底完成任务

18

规范城区夜市餐饮

区商务局

区市政局

年底完成夜市餐饮设置任务

19

高污染燃料取缔任务

区环保局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底全部取缔

20

黄标车市级淘汰任务

区环保局

区公安局、重庆车辆管理所第七分所

年底完成任务

21

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

区公安局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重点查处主次干道上黑烟车;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22

南郊、汇龙加油站和永川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区环保局

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

年底完成治理工程项目

23

车用汽油、柴油质量检测与执法行动

区工商分局

全年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24

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公司、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重庆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任务

区经信委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完成搬迁任务

25

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厂生产线关停任务

区经信委

区环保局

相关镇街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区经信委按照产业政策进行关停,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执法

26

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脱硝工程,进行除尘设施改造

区环保局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运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5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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