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文备〔2015〕331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5〕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永川城区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城区大气污染源基本情况,形成动态工作台账;2015年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二、实施范围
城市规划区及影响区。
三、整治内容
(一)扬尘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工地参照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明确的全密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等八项控尘规定,重点整治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程等工程,责令不规范单位停工整顿,约谈并纳入黑名单;完成5个示范工地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工地。二是强化道路保洁。加大主次干道的机扫、冲洗、洒水力度,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考核机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完成5个示范道路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道路。三是严控运输扬尘。推进运渣车辆密闭装置的改造升级,未按《重庆市加盖密闭运输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B50/145-2003)》进行改装的,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加强运输环节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行驶和倾倒、冒装撒漏等违规行为;制定车辆入城规定,主要入城口规划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强化脏车带泥入城的执法管理。四是整治堆场扬尘。加强煤场、堆料、弃渣等堆场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规范堆场覆盖等降尘措施,确保围挡规范、场地内车行段和渣土倾倒点洒水降尘措施完备并运行正常。五是强化绿地建设维护。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超过3个月未建设的裸露土地应进行覆盖或简易绿化,加强绿化区叶面冲洗,防止叶面积尘。
(二)燃煤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环境准入,一环路以内禁止新建有燃煤的项目,取缔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燃煤锅炉改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完成重庆市永川区胜丰预制场、重庆市永川区小天鹅饮料厂、重庆市永川区昌龙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成基本无煤城区;规范型煤销售市场,严禁经营性、主次干道居民使用燃煤,开展型煤生产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处置违法企业;开展城区周边垃圾焚烧整治工作。
(三)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严格餐饮项目环境准入和日常监管,健全环保、食药监、工商、市政等并联许可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不规范餐馆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完成30家以上餐馆油烟污染治理任务;创建1条餐饮示范街;取缔露天烧烤,规范城区夜市餐饮。
(四)机动车尾气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建立绿色出行激励机制,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二是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完成1389辆黄标车的市级淘汰任务。三是开展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配套机动车尾气路检设备,定期开展黑烟车、黄标车路检工作,查处违规黑烟车、黄标车。四是油气回收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南郊、汇龙加油站和永川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五是保障油品供应。积极做好国家高品质油品的供应销售保障,开展车用汽油、柴油质量检测与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五)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退二进三”计划,加快城市建成区内企业搬迁,搬迁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公司、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重庆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完成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同时确保该企业脱硫设施、除雾塔正常运行;关停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厂生产线。
(六)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执法力度。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和推进,配合部门全力参与,按照最严格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永川区大气污染整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各牵头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时更新,每月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上月进度。
(二)建立暗访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等部门成立暗访组,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督促进度较缓慢工作加快推进步伐。
(三)挂牌督办与通报制度。区政府督查室每月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区政府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调度会,通报近期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责任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总责。区政府把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启动问责。
附件: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解表
附件
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解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工作要求 |
1 |
5个示范工地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工地 |
区城乡建委 |
相关镇街 |
完成创建或巩固任务 |
2 |
5个示范道路创建任务、巩固2014年已创建示范道路 |
区市政局 |
相关镇街 |
完成创建或巩固任务 |
3 |
城市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 |
区市政局 |
|
年底达标,重点加大主次干道机扫力度 |
4 |
运输环节执法检查行动 |
区市政局 |
区公安局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严查脏车入城和渣土洒落行为,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5 |
房屋拆迁项目专项整治行动 |
区国房局 |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6 |
土石方工程扬尘防治 |
区城乡建委 |
|
完成 |
7 |
堆场扬尘执法检查行动 |
区环保局 |
区城乡建委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8 |
城区周边垃圾焚烧整治 |
区市政局 |
区公安局 |
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垃圾焚烧 |
9 |
重庆市永川区胜丰预制场、重庆市永川区小天鹅饮料厂、重庆市永川区昌龙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
区环保局 |
区经信委 |
完成改造任务 |
10 |
一环路以内禁止新建有燃煤的项目 |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
|
全年无违规准入项目 |
11 |
逐步取缔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
区经信委 区环保局 |
|
区经信委负责协调使用天然气; 区环保局负责取缔达不到要求的燃煤锅炉 |
12 |
无煤社区创建或巩固任务,建成基本无煤城区 |
区环保局 |
相关镇街 |
建成 |
13 |
型煤生产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
区质监局 |
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14 |
经营性、主次干道居民禁煤行动 |
区环保局 |
相关镇街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15 |
30家以上餐馆油烟污染治理任务 |
区环保局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年底完成 |
16 |
1条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年底完成创建 |
17 |
取缔露天烧烤 |
区市政局 |
相关街道 |
年底完成任务 |
18 |
规范城区夜市餐饮 |
区商务局 |
区市政局 |
年底完成夜市餐饮设置任务 |
19 |
高污染燃料取缔任务 |
区环保局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年底全部取缔 |
20 |
黄标车市级淘汰任务 |
区环保局 |
区公安局、重庆车辆管理所第七分所 |
年底完成任务 |
21 |
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 |
区公安局 |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重点查处主次干道上黑烟车;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22 |
南郊、汇龙加油站和永川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
区环保局 |
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 |
年底完成治理工程项目 |
23 |
车用汽油、柴油质量检测与执法行动 |
区工商分局 |
|
全年至少开展1次,年底提供行动佐证资料及图片 |
24 |
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公司、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重庆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任务 |
区经信委 |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
完成搬迁任务 |
25 |
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厂生产线关停任务 |
区经信委 区环保局 |
相关镇街 |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区经信委按照产业政策进行关停,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执法 |
26 |
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脱硝工程,进行除尘设施改造 |
区环保局 |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
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运 |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4日印发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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