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文备〔2016〕40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109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五年攻坚开局年,也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加强“三基”建设,全面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计划监管执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信息化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5%以上,坚决防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两手抓,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和安委会主任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本地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每月研究1次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相关部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执行情况等开展定期的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做到镇(街道、园区,下同)政府100%落实“一岗双责”。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部门领导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安监、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消防、建设、交通、农业、商业、市政、民政、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煤矿、国有企业、文化、教育等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检查执法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依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行业安全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
3.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将中央、市属在永企业的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其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中央、市属在永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级相关部门必须依法查处,对不服从区级部门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铁路交通和建设等工作责任在属地的落实,将其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属地的中央和市属监管部门纳入区政府安委会,接受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落实区政府的工作要求。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法定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企业工伤预防费用提取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事故预防。
(二)坚持企业层面标准化、专项整治两手抓,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基本抓手,督促企业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等各环节形成常态循环,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2016年底,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到 100%。加强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总工程师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推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委托服务制度。
2深化重点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将易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机动车、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和重点交通违法作为整治重点。继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发挥好各级“交安办”以及公巡队、劝导站、派出所、执法小分队“五支队伍”作用,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高度重视货运车辆、低速电动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辆的管理,探索实施规模化经营、安全管理委托等方式,改善货运安全条件;全面推进运输企业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强化 GPS 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 GPS 上线率、安装率、违法查处率和处警率达到 100%;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和“交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
建设施工。落实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推动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农民工“平安卡”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工程弃土、建筑排土场、市政垃圾场以及建设工地地质灾害治理。
煤矿和非煤矿山。实施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推进煤矿“四化四减”工作,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五化”建设,着重抓好“六强化”、“三严厉”,开展“三项监管”和新“三字经”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推广运用化工装置安全仪表先进技术,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约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四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经营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
消防。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加强区域消防安全联防协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深化工贸行业涉氨制冷、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火灾燃爆专项整治。
开展民爆、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水利、电力、军工、渔业船舶、农机以及城市燃气等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与生产安全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依法依规、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三基”,不断改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加大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力度。
(三)坚持政府层面监督执法、打非治违两手抓,推动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1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实施年度执法计划监管。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分类分级的原则,镇街、园区要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安监部门及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年度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效能。制定执法手册、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推进表格化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执法检查规范化。
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准确摸清掌握辖区、行业企业安全风险特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监管力量,科学制定监管频次、监管重点,完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切实按照办法和计划实施监管。
推进安监能力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干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检测检验等设备。2016年底,执法装备按每2人一套配齐。实施安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安监干部培训,提高安监干部专业化水平。
2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打非治违联合工作组,实行专职机构、专职人员常态打非;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打非;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参与“铁腕”打非。对违法违规项目,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执法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进出口、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制度,规范企业安全日查、周查、月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告制度,企业每月向所在镇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镇街、部门每月向区安委会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重大隐患挂牌整治制度。
(四)坚持社会层面宣传教育、安全社区两手抓,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十三五”普法计划,依托区级、镇(街道)、村居三级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发挥好电视、网络、大众媒体,做好面向社会的大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十进”活动。
2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督促企业做好三级培训;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培训率、合格率100%;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开展安监干部送安全课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升职工、学生安全素质。
3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文化素质的重要载体,通过跨界合作、项目引领、持续改进,务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2016年,新创建3个“重庆市安全社区”。
(五)坚持科技运用、应急救援两手抓,努力改善安全保障基础条件。
1加快安全科技推广应用。制定并实施《永川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先进设备,实施装备设施更新换代。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诚信管理等综合信息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建立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绩效。
2改善安全保障基本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煤矿矿井、2个非煤矿山、1个烟花爆竹企业。加大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安装道路“生命工程”30公里,整治危险路段50公里。
3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战斗“三支队伍”。探索应急救援情景构建方法,巩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预案试点成果,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公安消防队、镇街志愿消防队以及城市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检查督查。强化常态督查、专职督查和长期督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机制,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严格对镇街、区级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开展常态督查,强化季度通报约谈、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等督查结果应用。强化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行业督查,推动行业领域安全责任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强化以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厉追究不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作及时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批准、验收监督失职的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永规文〔2016〕012―区政府003)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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