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6月至9月,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形成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拟决定废止19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文件如下: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发〔2012〕50号);
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016〕5号);
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永川府发〔2018〕38号);
4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020〕6号);
5.《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3〕40号);
6.《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14〕93号);
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52号);
8.《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136号);
9.《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17〕6号);
10.《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房屋征收旧房拆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29号);
1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85号);
1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27号);
1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80号);
1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80号);
15.《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区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92号);
16.《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集体林权流转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96号);
1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99号);
18.《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的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规〔2021〕8号);
19.《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规〔2022〕4号)。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