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重庆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在此背景下,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目的
《公告》内容是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响应国家号召长江上游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积极预防和保护永川区水土资源,确实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率,建设美丽中国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主要分布于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卫星湖街道、大安街道、陈食街道、临江镇、何埂镇、来苏镇、红炉镇、永荣镇、双石镇、三教镇、青峰镇、金龙镇、吉安镇等17个街镇,划定图斑156个,总面积16.56km²,占全区幅员面积的1.05%,其中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7.49km²。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
问: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区水利局或镇街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
问: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后续怎么应用?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禁止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按相关要求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