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永川府办发〔2025〕18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起草背景、过程以及主要思路、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发展智能建造,是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发展智能建造,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2023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区县、示范企业和第三批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明确将永川区列入重庆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区县,并要求试点区县要制定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试点任务,重点挖掘、拓展以建筑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建造应用场景。
为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确保永川智能建造试点区县建设取得实效,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充分调研、反复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二、主要思路与内容
围绕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较完善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技术体系、推广体系、产业体系和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建筑工业化、行业数字化转型,将永川打造成为全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典范。
《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了三年发展目标、七方面重点任务和五方面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组建永川区卓越工程师联盟,筹建永川区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班,培养智能建造工程师;培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2个以上,通过示范项目推广的智能建造新模式。到2026年底,筹建永川区智能建造中心,构建“认知-实践-科研-评价”层层递进的创新平台。到2027年底,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做好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引导和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形成1~2个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完成智能建造试点项目10个以上;试点项目中建筑机器人推广应用达到90%,建筑机器人使用品类5款及以上。
(二)重点任务
1.建立系统全面的政策体系。一是健全推进实施机制,推动智能建造项目落地,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二是加强惠企政策扶持,支持从事智能建造的相关企业享受税收、信贷扶持政策。三是加大项目激励力度,支持试点项目享受商品房预售、税收优惠、招标采购等扶持政策。
2.健全创新管理机制。一是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双向联动治理体系,健全政企协同推进机制。二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健全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及造价监管机制,整合工程监管业务系统,打破各环节数据壁垒,实现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
3.逐步完善技术体系。一是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打造先进适用的技术体系。二是推广智能建造评价体系应用,积极参与完善智能建造评分标准和评定办法。
4.推广新型建造模式。一是推动数字化设计,推动BIM协同设计和建筑性能数字化模拟。二是推广工业化生产,加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工业化建造技术应用。三是推进智能化施工,推动智慧工地、建筑机器人及智能施工装备应用。四是推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工程设计、生产、施工建造全过程数字化管控。
5.推动技术集成应用。一是引导试点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单项或集成应用智能建造技术。二是支持政府投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有关智能建造增量成本纳入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
6.培育壮大产业链。一是培育对智能建造产业链具有资源统筹和配置能力的企业成为骨干企业。二是深入校企合作,建立永川区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培养班,加快产教融合发展。
7.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依托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建造现代产业学院、渝西新型建筑产业智能建造协同创新中心和相关智能建造企业的力量和技术,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做好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智能建造试点推进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智能建造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程示范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
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4.强化人才保障。组建永川区智能建造专家库,开设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班,支持高校设立智能建造专业,推动校企共建智能建造人才培养中心,加快智能建造人才培育。
5.开展宣传引导。通过讲座、论坛、展览、观摩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提升全行业对智能建造认知度和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