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19年,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结合永川区实际,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起草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
《实施意见》分为正文和附表两个部分,正文包括:总体要求、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增强乡村产业增长力、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8个部分;附表是对乡村产业振兴重点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共30项。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以乡村振兴规划的“一带、六园、多点”为重点建设区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就业岗位、提高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力争用5-10年时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5:1左右,茶叶、食用菌、名优水果、调味品、豆豉等5个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产值上亿元的农业支柱产业初具规模。
《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着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推动建设智慧农业。二是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区域统筹,推进产业聚集,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建设产业强镇,促进“一村一品”示范带动,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化生产,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提高市场化水平。五是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深化农村改革。六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三、名词解释
乡村产业“十百千”工程。重庆提出到2022年,实现培育 10 个综合产值达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创建20 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 100 个产值上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100 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 1000 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 1000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工作目标。
“两区划定”。指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永川“两区划定”覆盖22各镇街,划定总面积62.5万亩,包括水稻、玉米生产功能区,油菜生产保护区。
“三权分置”。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对财政资金扶持农业经营主体5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外),补助金额的50%量化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企业项目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股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按持股金额5%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
“三社”融合发展。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农商行)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