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川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9-2022年)》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川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9-2022年)》的政策解读
2020年9月3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川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9-2022年)》(永川府办发〔2020〕75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补充清单〉的通知》(渝委办〔2018〕102号)文件要求,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县人民政府须制定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向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在2019年至2022年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根据2018年永川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污染源调查情况分析,永川区2018年监测的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9分贝,环境噪声质量总体上为“较好”。但永川区声环境质量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域环境噪声受交通噪声源影响较大;二是社会生活噪声和其他噪声污染仍然很严重;三是中心镇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问题突出;四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分散,影响较大;五是部分道路存在噪声严重污染;六是噪声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综上所述,结合永川区声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点考虑永川区近期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永川区声环境质量改善措施,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声环境质量局部改善,交通噪声强度得到降低,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长期稳定、全面达标,编制了《永川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永川区“一二三”总体发展思路,重点考虑永川区近期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永川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提高全区声环境质量,同时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规划原则
1.全面达标原则。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永川区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对永川区声环境进行全面的规划,确保永川区声环境达到环境质量要求。
2.突出重点原则。抓住永川区声环境达标排放的最主要的障碍,解决永川区声环境达标排放最为突出的问题。
3.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的情况出发,根据永川区声环境质量情况和污染控制现状,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永川区环境管理要求,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措施。
4.可操作原则。以全区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全区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规划用地属性、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步骤地合理规划声环境达标计划。
(三)规划范围
一是永川城区:包括陈食街道、大安街道、南大街街道、胜利路街道、卫星湖街道、中山路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及大安民用机场70分贝等值线规划控制用地范围,面积约为98.25平方公里。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6个,区划面积为7.14km2,占区划总面积的7.26%;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21个,区划面积为56.73km2,占区划总面积的57.74%;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7个,区划面积为18.32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8.64%;机场周围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个,区划面积为1.51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53%;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不单独划分区划单元,区划面积为14.56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4.82%。
二是建制镇:青峰镇、金龙镇、临江镇、何埂镇、松溉镇、仙龙镇、吉安镇、五间镇、来苏镇、宝峰镇、双石镇、红炉镇、永荣镇、三教镇、板桥镇和朱沱镇共16个建制镇的规划用地范围。集镇区主要为商业、居住或商业、居住、工业混杂区,统一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是其他区域:重庆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凤凰湖、三教、港桥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凤凰湖、三教、港桥园区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非工业用地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是适用声环境质量要求的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原则上按照永川区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执行。
(四)规划目标
阶段目标。到2020年,永川区所有规划范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6分贝。
总体目标。到2022年,永川区声环境质量持续、全面达标。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公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为人民营造一个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声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城市声环境管理,合理规划布局,落实空间管控,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环境准入。
二是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大力发展可持续交通体系,完善道路降噪设施,完善交通路网缓解因拥堵引发的噪声污染问题,加强客运站管理和整治,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和其他交通噪声的控制。
三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源治理。
四是加强工业噪声控制,深化工业噪声治理,加强企业声环境保护意识。
五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严格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六是加强重点区域及道路整治,加强不达标区域及重点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控制不达标路段道路环境噪声,降低中心镇噪声投诉。
七是加强声环境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噪声执法力度,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度,加大宣传力度。
名词解释
1.区划单元:在区划工作中,由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的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似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2.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3.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4.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染,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5.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市快速路、市主干路、市次级路、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