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依据
2017年,我区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永川府办发〔2017〕80号)。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二、主要核心内容
(一)总则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1至3条为总则性条款,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法律顾问的定义及责任部门。
(二)选聘程序和条件
《管理办法》第4至7条主要规定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各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的程序,以及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内容
《管理办法》第8条,主要明确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九大工作内容,并规定各行政机关可结合工作实际在顾问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
(四)权利义务
《管理办法》第9至11条,主要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对法律顾问提出了2项具体的工作要求。
(五)监督管理
《管理办法》第12至18条,主要建立了顾问合同备案、重大案件报告备案、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评通报、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和顾问管理工作考核制度五项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促进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履职,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
(六)附则
《管理办法》第19至21条为附则,主要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各企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对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参照适用和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新旧政策文件对比
《管理办法》从选聘程序、选聘条件、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考核监督等方面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扩大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权利义务,新增了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评通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有利于促进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履职,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法律顾问是指行政机关聘请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家、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