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1-06-18

为强化企业需求导向,提高涉企政策精准度和适用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永川委发〔2018〕1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永川委发〔2018〕18号)精神,制定了《永川区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定所称涉及民营企业政策(以下简称涉企政策),是指区政府制定的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产业政策、重点工作举措和一般性政策。

涉企政策起草单位负责涉企政策征求意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

区工商联负责涉企政策民营企业家智库筹建和管理、征求意见和政策实施后评估等相关工作。

起草部门完成涉企政策初稿和起草说明后,应当遵循“重点政策广泛咨询、专业政策定向咨询、一般政策个别咨询”的原则,征求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会长、秘书长、企业家(以下简称相关民营企业家)的意见。

起草说明包括:政策起草依据、适用对象和标准、政策兑现程序、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同类城市做法等内容。

起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征求相关民营企业家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报告,以适当形式反馈给相关民营企业家。

相关民营企业家对涉企政策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解释和说明,也可视情委托第三方机构论证涉企政策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经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专题报请区政府召开征求意见会协调。

区政府征求意见协调会由相关区领导牵头组织召开,邀请涉企政策企业家智库成员及相关民营企业家参与。

涉企政策经充分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涉企政策草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涉企政策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涉企政策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经公平竞争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区政府审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研究审议涉企政策,可以邀请相关企业家代表列席。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工商联配合。

涉企政策公布实施后,实施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实施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

涉企政策实施满一年的,区工商联应当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后评估,形成后评估报告。

实施部门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涉企政策后评估工作。

后评估报告包括:涉企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和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后续措施建议等。后评估报告应当报送区政府,并送区工商联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