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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旧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我区各行政执法机构(含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授权和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已经全部更换为全国标准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我区各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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