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3年9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高温、干旱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定社会大局,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
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44.0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82.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7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和控制不严格。一是未按公开评审结果下达预算批复,下达预算高于评审金额。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率低、执行不规范:市财政局提前下达的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731万元闲置未使用;区财政追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37万元当年未使用;11个镇街超范围使用预备费361.61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出让土地价款和违约金819.2万元。
2.财政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3个已撤销银行账户未在区财政局备案;3个银行账户设置不规范,未及时清理。二是区财政局未按照制定的清理计划对以前年度的对外借款资金12136.64万元进行清理。
3.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2022年8月,区财政安排一般债券资金7353.34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因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12月末,一般债券资金仍有6819.7万元未使用。
4.决算草案列报不准确。2022年,通过国有企业代付产业发展资金,少列报支出8557.71万元;通过往来挂账,虚列中央农田建设补助等支出8350.64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20个单位66个项目未按标准细化预算编制。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个部门15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2719.99万元;1个部门未将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编制。三是预算编制不准确:6个单位超标准编制支出预算;1个部门超出实际需求编制督导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该项目2019-2022年每年均预算80万元,实际使用均不到40万元。
2.预算支出执行缺乏刚性。一是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部分项目未实施等原因,4个单位的3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二是16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资金1508.64万元。三是1个街道超预算支出543.54万元。四是4个单位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266.82万元。
3.财政收入征收需进一步加强。一是3个单位应收未收原水费、配套费等非税收入1810.94万元。二是15所学校超市利润、1个部门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1个部门考试报名费190.55万元未直缴财政。
4.预算绩效管理需持续推进。8个单位12个新增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价;4个单位8个项目绩效自评填制不规范;2个单位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完成。
5.单位内部控制需强化。一是2个部门审核不到位,向1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补助7.4万元。二是5个部门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512.53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及时进行清理往来款项859.54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统筹不力,存在临时用地用于修建永久性建筑物、2个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1个共建示范园建设工作和2个永川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二是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已备案充电桩未建设,部分公用充电桩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充电标识标志、未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部分充电桩已停用或损坏弃管。
2.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创业种子引导基金风险控制制度、对创业种子引导基金损失核销不及时等问题。二是部分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措施未及时落实,存在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英才计划奖励资金未按规定要求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账户、“鸿雁计划”专项资金配套不足等问题。三是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对个别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申报审核不严格、科普基地建设经费未及时安排使用、未及时兑现7家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54万元等问题。
3.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存在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少、享受比例低,2户企业应享未享稳岗返还补贴8.96万元、部分国有企业未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等问题。二是金融扶持政策存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获贷率低。三是职业技能提升存在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放培训补贴等问题。
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个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反招标文件签订协议。二是存在部分“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共享、部分“全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到位,数据平台不能满足部门共享需求等问题。
5.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及时出台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办法;市级贴息资金32.57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企业;个别困难文旅企业未足额享受贷款贴息。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账实不符。9家单位价值429.2万元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1个街道财务账上资产和资产台账相差16.11万元。
2.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11所学校共计60宗次国有资产租赁未报区教委审批;1个学校出租的三宗国有资产少收租金12.44万元。
3.部分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13所学校闲置校舍1.8万平方米,资产账面价值923.5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规定公告辖区基本农田信息且保护标志设置不全;1个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1个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保费;3家养殖场未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环保备案;4家养猪场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2.生态环境管理监督不到位。对烂沟水库大坝管护不到位,导致大坝内外两侧杂草丛生,无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基本农田监管不到位。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产业保险政策执行不规范:水稻种植收益保险政策未向小农户倾斜;花椒收益保险上报备案方案与实际方案不一致。二是惠民济困保等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110人应享受未享受“惠民济困保”升学补助赔付金额25.1万元;35人应享受未享受“综合防贫保”升学补助赔付金额10.5万元。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16个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产、财务分离工作未完成;49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核算不规范。四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执行不到位:175户种粮大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未到区农业农村委备案;716户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土地承包主体未按要求缴纳风险保障金或购买履约保证保险。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高标准农田专项结余资金1169.64万元、全程社会化服务资金546.21万元、退耕还林资金结余300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资金拨付不规范:对未经验收的股权改革试点项目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77.56万元,对未签订分红协议的6个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予以验收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3.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绩效欠佳。一是土地宜机化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选址不合理,在退耕还林地块上实施宜机化改造;部分宜机化改造项目未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验收内容不完整。二是新建茶叶基地1581亩任务未完成;2个配套建设项目未完成,涉及投资金额1713万元;部分茶园未按标准建设,涉及面积892亩。三是农村综合性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和党建引领壮大集体经济4类项目均存在改变批复方案用途使用资金、资产抵押不规范、项目应分红未分红、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多报销医保基金。一是1家医疗机构虚增药品销售数量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14万元。二是80家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报销规定收费,多报销医保基金129.48万元。
2.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因医保系统审核规则库不完善等原因,导致172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限制结算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涉及费用18.33万元。二是未在2022年3月底前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总额控制协议。
(三)2020至2021年度义务教育资金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未及时拨付义务教育资金4377万元。二是2021年底历年家庭经济困难结余资金1909万元未按要求结转至2022年使用。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与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混用。四是10所学校超范围支出校舍维修资金43.75万元。
2.学校食堂相关管理不合规。一是截至2022年11月,未按规定建立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制度。二是2021年18所学校食堂未严格落实非营利性原则。三是1所学校未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四是15所学校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或负责人)非学校校长。
3.部分学校教师配备安排不达标。一是截至2022年6月,86所中小学“师生比”未符合教育部标准。二是音体美艺教师配备不足。三是规定学历教师、骨干教师配备不达标。四是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总岗、高级岗位设置数量超配置。
4.“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16所中小学在2021延时费存在结余的情况下,2022年各校又继续按标准向学生足额收取当期延时费。2所学校延时费发放台账不规范,未统计相应教师课时、无收支明细等。
(四)2020至2022年度疫情防控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医疗机构申报核酸检测费用时未扣除财政已安排物资采购资金,导致多申报130万元。二是个别集中隔离酒店在同月中旬较上旬每日提高费用0.5万元。三是医废处置在单价已提高至区发展改革委最高定价5.14倍的基础上,另增加车辆运输费等附加费用。
2.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管用脱节,2个部门已分配给医疗机构的799台笔记本电脑未办理资产权属转移,部分电脑闲置未使用;方舱医院拆除后,2家单位接收的设施设备未及时登记入账,其中信息化工程相关设备1290件、设备采购价值615.12万元,单价在0.2万元以上的533件医疗设备、信息设备等411.97万元。二是资产清查不及时,1个部门在质保期内未掌握18台电脑已损坏的情况,未及时止损。三是资产处理不及时,截至2023年7月底,582台闲置手机未及时处置。
3.核酸检测混检政策执行不合理。2021年3月至6月期间,在明确对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多人混检的情况下,对六运会和残运会参与人员均实行单检,涉及1.7万人次;2021年11月至2022年底,在明确对应检尽检人群应当采用多人混检的情况下,对部分应检尽检人群仍实行单检,涉及8.18万人次。
4.内部控制不到位。一是个别单位支出审批不规范,存在未经单位领导审批支付隔离点费用的现象。二是运营费用核算不规范,1个部门支付运营费未取得发票。
五、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个项目未批先建;3个项目未取得概算批复、增加投资控制难度;1个项目边设计边施工,6个工程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
2.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新增工程应当招标的未进行重新招标;2个项目招标文件与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不一致。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9个项目实际合同工期大幅超过合同约定工期;1个项目建设单位将质量检测费用转嫁施工单位;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测;1个项目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4个项目建设单位未积极主张权益,未追究4个监理单位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六、抓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以“审计问题清单”为重要抓手,扎实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问题、闭环解决问题。深化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逐项推进问题整改,截至7月底,已建立及完善制度38项,扎实推进“问题清单”转化成为“成效清单”。区政府将于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持续完善“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突出清单管理和问题闭环管控,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