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6-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6-07-06

永城管函〔2026391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66-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锦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7号门周边地摊占道经营现状的提案》(第166-100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另选附近合适地点设点经营

根据夜市规范管理最新指示要求,允许设置华创步行街夜市、云谷夜市、凤凰湖夜市三处规范经营区域,暂不新增夜市点位。为此,对文理学院红河校区7号门周边占道摊点不再另行设置临时占道经营区,重点引导经营者进入就近的云谷夜市集中经营,或鼓励其租赁门店实现规范经营。我局安排专人对经营点位开展每日巡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对违规摆摊、超范围经营、卫生不达标等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警告、取缔等处置措施。区公安局结合地摊经营时段优化警力部署,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整治违规停车、规范车辆停靠秩序,切实保障道路畅通与出行安全;同时对相关经营备选点位开展交通安全勘察评估,提供专业交通组织指导,协助确定合规经营点位,全力保障该区域通行安全有序。

二、关于划定摊位、备案监管,强化食品卫生管理

我局结合城市规划、民生需求与市容管理要求,制定临时占道经营点设置管理细则,完成广场、潮汐摊区、夜市等区域规划布局,科学划定经营摊位、明确经营边界与规范标准,实现临时占道经营统一规划、有序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取得占道经营资质的食品摊贩依法开展登记备案,发放备案卡,完整记录经营者身份、健康、经营地址、时段、项目、食品来源等信息,纳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备案信息、检查结果与查处情况。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已备案摊贩的监管与违法查处力度,采取拉网排查、重点整治等方式开展动态监管,重点核查主体资格、场所卫生、原料及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洁等情况,加强跨部门协作监管,及时通报违规占道摊贩信息,并面向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操作宣传,提升规范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关于清洁卫生管控与长效保洁

我局已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摊贩经营时间与经营品类,要求所有进入规范经营区域的摊贩必须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严格做到“人走地净”,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与油污,切实保持经营区域环境整洁。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厨房及餐饮具清洁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卫生操作规范,并通过宣传引导不断强化经营者卫生管理意识,推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持续达标,实现卫生状况常态化管控与长效保洁。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牵头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临时经营点布局,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强化日常巡查与联合整治,严防占道拥堵、卫生脏乱、违规经营等问题反弹;切实保障校园周边出行安全、食品安全与市容环境整洁,为广大师生和居民营造安全、有序、舒心的环境。

此复函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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