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五次会议第165-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钟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竹溪河凤凰湖园区段打造“竹溪运动公园”(百姓提案)的建议》(第165-29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该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并已召集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规资局及卫星湖街道进行了专题会商,相关地块位于卫星湖街道办事处高洞村、良家村地界,部分地块已完成拆迁,但未取得土地批文,且在《重庆市永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外。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下一步计划
后续,若权属单位计划对该区域实施改造提升,我委将全力配合,对河道进行疏通整治,提升水质与河面景观,为打造“竹溪野游”户外游泳品牌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在后期公园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区城市管理局将提供专业指导,包括植被选择、绿化布置等方面,以确保公园既美观又实用,同时符合城市绿化与生态环保的要求。
此复函已经陈小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 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