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永农委函〔2025〕134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225号
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永川区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的建议》(第165-225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盘活集体建设用地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函告我委,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保障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办企业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二是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和试点经验学习,储备入市相关政策;统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市意向和产业市场主体项目落地需求,清理入市意向用地项目78个,土地面积559亩,为下一步入市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奠定基础。
二、做好村级规划编制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函告我委,指导镇街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通过村规划调整入库备案等工作,统筹村社优势资源,保障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产业项目落地。目前,已完成大安街道荷花村、五间镇友胜村、吉安寒泸村等130个村规划批复,其中含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村庄规划79个,涉及建设项目的村庄规划37个,保障了农村宅基地和村办公室、村级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厂等项目用地。
三、规范盘活闲置农房
一是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通知》(永农委发〔2025〕60号),要求镇街严守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底线红线,有序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向各镇街收集了一批位置优、条件好的闲置农房资源,下一步将通过流转交易平台进行推介。二是摸底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组织各镇街摸底清查,第一批收集闲置农房100余宗,下一步将通过市土交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向社会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三是规范闲置农房流转行为。按照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闲置农房租赁交易规则(试行)》(渝农地司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闲置农房有序进场交易,规范交易行为,明确盘活用途。构建全区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由区级平台提供产权交易服务,促进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落实农房建筑风貌指引。指导镇街落实《重庆市宅基地规划布局和农村村民住宅建筑风貌指引》,依山就势建设农房,鼓励农户采用坡屋顶形式,同院落同风格,保持院落内部风貌的协调统一,院墙砌筑、院坝装饰、道路铺装等农房附属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是择优创建巴渝和美乡村。积极开展巴渝和美乡村创建申报工作,择优创建巴渝和美乡村示范镇1个(五间镇),创建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5个、达标村97个,创建巴渝和美院落100个。2024年,全区巴渝和美乡村创建工作形象进度高于80%。三是集中整治农村危旧房。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危旧房整治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永农委发〔2024〕121号),在各镇街开展危旧房集中攻坚整治,先拆“无主房”,再拆“违建房”,逐步拆除群众暂无重建意愿的“缓建房”。截至2024年12月,全区共拆除危旧房1789宗。通过分类整治,消除农村危旧房存量,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形成长效管控机制,保障农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加快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巴渝和美乡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举一反三,不断优化闲置农房盘活服务,让工商资本进得来、留得下,推动农业、文化、休闲旅游产业接二连三发展,提升产业的土地要素功能。
此复函已经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联 系 人:王会兵
联系电话:023-4968950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