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68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永发改函〔2025〕62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68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戴惇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建议》(第165-368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情况
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必然举措。通过“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开发模式,将农业与光伏发电融合发展,既可推动农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也利于拓展新能源,还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近年来我委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会同相关部门、镇街,对我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范围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资源分布,因地制宜、有序布局集中式光伏项目,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二是积极服务企业,组织中电建新能源公司开展重庆市2024年新能源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获批2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推进协调会,协助企业开展项目备案、环评、用地、稳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力争今年9月前开工建设,2026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三是加强政企沟通,积极对接光伏开发企业,并展开座谈,就“农光互补”、“茶光互补”等项目充分沟通交流,为高效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打牢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光伏建设资源普查摸底,加大对现有“农光互补”项目运营情况调研和评估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
二是加强培育引导。支持和鼓励“农光互补”项目单位充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探索“农光互补”建设模式,有效延长农业发展链条,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和典型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共同推动农光互补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查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行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区“农光互补”项目有序发展,杜绝光伏板下弃农现象发生。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