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92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永发改函〔2025〕61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92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陈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区分布式电源建设规划的建议》(第165-392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情况
永川区于2021年纳入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名单,是全市16个区县之一。目前,已有120个工商业企业有序参与并完成项目备案,总装机功率20万千瓦,合计投资规模8.5亿元,占屋顶面积200万平米。其中,已建成投运64个项目,装机容量约10万千瓦。
2022年,区政府印发了《永川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工业园区用户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着力以工商业为重点,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为示范,以农业园区为探索,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能建尽建。同时引导企业尊重客观商业规律,慎重比选合作对象,着力与实力强、经验多、价格合理的光伏开发企业合作签约,防范个别光伏开发企业“跑马圈地”风险,积极维护屋顶产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着力构建分布式光伏科学规划体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摸排我区光伏开发潜力,根据电网承载能力和用电负荷增长等情况,合理制定区级光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区域布局、政策举措等内容,统筹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细化重点任务。做好与电网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探索建立政企协同的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