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81号 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5-29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次会议第165-381

提案答复的函

杨红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初中阶段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第165-38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层面情况

(一)义务教育课时安排

    一是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25文件精神,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为26,平均每天5.2节、3-6年级周课时为30节,平均每天6节,7-9年周课时为38节,平均每天7.8节。每节课时间为40分钟,2025年春期要求上、下午大课间30分钟列入课时要求,周总教学时间与国家课程计划基本相等。二是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课时间不早于8:00。据此核算,小学下午放学时间约在16点,初中下午放学时间约在17点。三是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28文件阐述“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二)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永川区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按《永川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基〔202115号)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每生每课时3元、每月20天的标准确定,每月“课后服务费”标准为120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永川区开展延时服务是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实施开展的,对六类儿童均实行了减免政策。二是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是由财政统畴补贴发放延时服务费,2024年补贴128.76万元。三是延时服务费用收取是区财政收费平台统一收取,家长亲自缴纳,学校并未参与收取。自2021年开始实施延时服务工作以来,区教委还未收到国家、市级层面取消延时服务的相关文件。因此,区教委暂不能擅自停止此项工作。

此复函已经具荣海主任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教育委员会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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