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211号提案的复函
蒋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小区、学校及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165-211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发展
为贯彻国务院、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我区编制印发了《永川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以“桩站先行、适度超前”为导向,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文件精神,2024年,区经济信息委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计划方案,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推进我区便捷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我区由60家社会主体投资建成191座公共充电站点(充电枪2066把,其中学校内151把,小区内281把),其中配备480kW及以上超充枪的超充站36座,实现全区所有镇街超充快充全覆盖,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个人充电桩数量持续增加
2022年7月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渝经信规范〔2022〕9号),对小区或指定公共场所的充电桩配建比例进行明确要求。2024年12月2日,区经济信息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居民自用充电桩用电申请及安装建议流程〉的通知》(永经信发〔2024〕74号),明确了居民自用充电桩安装流程包括准备材料、用电申请、现场勘察、建设施工、接电确认、日常维护等6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当前电动汽车居民自用充电桩用电申请及安装效率和质量,提供了更加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电动汽车居民自用充电桩6205个。
二、关于财政政策支持情况
2024年8月9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4年)》(渝经信发〔2024〕53号),根据各区县建设情况,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引导各建设企业新建或改建超充站,推进充电站技术升级改造。按照文件精神,我区积极为符合条件的32座超充站申报市级奖励245万元,目前市超充建设工作专班正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
2024年12月29日,重庆市财政局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21号),针对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营造推广氛围三个方向给予资金奖励。区经济信息委已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待市里申报文件印发后,积极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企业申报相关奖励和补贴。
三、关于技术创新情况
我区始终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辖区内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目前,区内企业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推出了移动式智能液冷充电站专项解决方案,提供更安全、便捷、智能的一站式服务;推出电动汽车V2G专项解决方案,开启了电动汽车与电网之间实现双向电力传输,优化能源调配并提升电网稳定性;开发智能云配电系统,通过数据采集能效分析管理,开启智能充电运营和运维管理。
四、关于安全管理情况
2024年5月3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规范〔2024〕14号),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要求,督促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充电站的安全运营。2025年1月8日,区经济信息委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方面,并按照规定对区内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完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结合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和规划,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持续推进公共交通、物流重卡等领域和农村场镇充换电设施建设发展,进一步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二)推进既有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充电桩建设
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将电力设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
(三)提升运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压实充电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购符合质量安全规定的充电桩,建立健全运维人员队伍,强化日常安全巡检、智能运维等措施,提升重点场景和时段的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在充电站醒目位置提示用户规范操作并注意设备破损情况。
(四)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落实市级关于充电桩建设补贴的政策,通过扩大宣传、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用户灵活运用专属服务软件,根据需求选择附近充电站,就近续航。
此复函已经唐智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