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永城管函〔2025〕323号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373号提案
答复的函
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流动摊贩发展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165-373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扶持和民生发展相结合方面
一是我局严格落实《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督查督办机制》,以推动城市经济多元化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目标,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与繁荣共举”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夜市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着力优化夜市经营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全力推动夜市经济成为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二是联合商务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科学筛选夜市选址,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闲置场地、广场、道路等公共空间进行全域排查。综合考量区域人流密度、居民分布、交通条件等多维因素,科学划定经营区域,统一规范摊位规格及布局,确保摊位设置整齐有序。三是全面践行“721”工作法,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宗旨,构建“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的动态监管模式。针对夜市、小吃街等人员密集区域,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实施精准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检频次,对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劝导纠正。截至目前,城市管理部门已在火车站下广场、探花庭园、川东农贸市场设立试点潮汐摊区,并规划打造万利达夜市、名豪夜市、华创夜市、协信滨湖夜市、兴龙苑夜市、惠民夜市、爱情广场夜市、金三角夜市等特色街区。上述摊区,城市管理部门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经营者只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区域实际需求,在校园周边有序规范设置便民摊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利用,服务市民生活需求。
二、关于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方面
一是我局将以“空间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民化”为导向,围绕公共广场、街区公园、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固定地段作为临时摊区或夜市集市,明确每日固定经营时段(规范经营时间为7:00—9:00、17:00—19:00,其余时间禁止摆摊),并统一规划摊位尺寸、间距及摆放标准,实现“流动摊贩固定化、经营秩序规范化、空间利用高效化”。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联合街道(社区)、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采取“定人定岗+动态巡查”“徒步巡检+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从治安维护、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维度实施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经营区域秩序井然、整洁有序。
二是我局将秉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方针,结合辖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实际状况,在校园周边推行“潮汐摊区”管理模式,制定《校园周边潮汐摊区管理方案》,采取定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经营项目、经营规矩,做到有垃圾容器、防油污地垫、经营承诺书、健康证等措施,引导校园周边流动商贩有序经营,做到随收随清、摊撤地净。
三是深化“潮汐时段+网格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经营的时段性特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四定原则,实现执法监管与经营需求精准匹配。
三、关于教育培训和监管执法相结合方面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校园周边治理共识。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校园及周边,通过社区公告、媒体报道、线上平台等多渠道,同步开展城市管理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摊贩守法经营意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针对师生群体,联合学校通过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普及流动摊贩食品隐患,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消费理念,拒绝“三无”食品,从源头减少违规经营需求。
二是强化前置监管关口,压实部门协同责任。在校园周边摊区规划设置前,由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对拟入驻摊区的餐饮经营者逐一核查健康证明、食品来源、加工卫生条件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严禁未达标摊贩进入规划区域;我局同步开展经营资格排查,对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进行主动告知与教育引导,结合“721”工作法,劝离违规占道行为,引导其到指定潮汐摊区备案登记,凭市场监管备案证明规范经营,从源头杜绝无证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深化“执法+联动+监督+服务”模式,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勤机制,聚焦餐饮摊贩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以“多劝阻、多疏导、多服务”提升整治效能,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此复函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联 系 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3-49387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