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五次会议第165-332号 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五次会议第165-33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周俐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各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第165-332号)收悉。感谢您对永川校外教育培训事业的关心关注。“双减”以来,我们加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力整治违规违法培训行为,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但如同您提出的,在加强校外培训整治的过程中,个别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开展违规培训、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恶意关停”“卷款跑路”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教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把准入关口,摸清校外培训现状
1. 严格审批准入管理。为认真贯彻中央“双减”政策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委和相关部门规定,凡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均需做到“证照齐全”(即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截至目前,累计审批111家、117个办学点的“白名单”合规机构,并按要求全部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2. 全面开展数据稽核。区教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相关镇街网格员,先后三次开展教育培训类市场主体清理专项行动,累计稽核机构1140余家。对培训机构法人、证照、资金、人员、材料、场地和课程信息伴随式采集,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对稽核对象发放《“双减”告知书》,督促其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3. 限期办理办学许可。区教委会同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通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指导其完成后续登记、银行开户及入驻全国平台等相关事宜;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规范日常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1. 创新联系指导机制。区教委监管科牵头,构建“五位一体”校外培训机构联席机制。明确由责任督学、教委机关干部、镇街学区管理干部、驻片民警、市场监管片区人员等5人组成联系小组,深入校外教育培训一线,履行“指导、服务、督查”职责。及时帮助校外培训机构解决疑难愁盼问题,指导督促落实各项措施,促进规范经营发展。
2.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25年春期,区教委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文旅委、区住建委等部门和各学区,开展“寒假期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开学专项调研”等专项行动5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0余人次,重点检查机构安全管理、资金监管、培训行为等内容,下达整改指令书20余份,全部闭环整改到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3. 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区教委在全市率先创新“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监督工作,从严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区教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向学生发放“告知书”,并签定回执,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永川教委”公众微信号,各中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家校群、QQ群等载体推送“校外培训温馨提醒”,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甄别、监督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收费备案、从业人员等七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通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微信公众号“随手拍举报平台”等,广泛接收社会各界关于校外培训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非学科类违规办学行为查证属实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证属实的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其年检确定为不合格,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三、强化资金监管,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为防止机构出现“恶意关停”“卷款跑路”“主观故意明显、存在侵占及挪用培训预收费资金”、发生学员退费纠纷、拖欠租金及员工社保工资等行为的发生,区教委通过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银行,委托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预收费进行“穿透式”监管。通过全国平台大数据进行分析,对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督促机构及时消除预警,有效防止机构出现“退费难”和“卷款跑路”等现象,保障学生和家长的资金安全。2025年春期,区教委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约谈会”,督促重点监管机构签订“重庆市永川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机构常规管理,加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力度,保证机构培训收费合法合规,资金监管公开透明,健全制度依法担责。
四、定期研判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退费纠纷
1. 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区教委牵头,会同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2. 提升数智监管能力。全面推广使用“全国监管平台”,重点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国监管平台”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及时发现解决培训资金、退费投诉等风险隐患。对投诉举报及时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全面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已对“全国监管平台”订单量少的20家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机构引导家长通过平台购课,保障资金安全,加强风险管控和防范。
3. 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由区教委牵头,区公安局、 区信访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网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涉及镇街配合,创新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事件处置一件事”。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异常关门歇业,构建闭环处置流程,分别按照立案研判、接访群众、引导维权、受理诉讼、宣讲政策、维护稳定等环节梳理、明确相关部门和涉及镇街的主要职责、任务,引导学生及家长依法理性维权,全面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目前,正在联系协调技术部门开发、配置相关的处置程序。若发生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异常关门歇业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全力推进处置工作,切实消除稳定隐患。对排查发现涉嫌侵占及挪用预收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努力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全力构建良好校外教育培训生态。
下阶段,区教委将根据您的建议,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系统化、常态化推进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创建更加规范的校外教育培训环境。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具荣海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