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254号 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254号
提案答复的函
童永川委员(永川中学校):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的建议》(第165-25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统筹规划各级课题立项工作
第一,区规划办积极搭建教师课题研究多元平台,目前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申报的课题包括: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重庆市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所管理的课题,其中重庆市教育学会课题为每两年一次(不含专项课题),以上各类课题在中小学教师评职中均得到认可。
2024年永川区共立项4个重庆市教委课题(其中党政课题2个,综合改革课题1个,综合改革项目1个);18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22个重庆市教育学会课题(其中11个劳动教育专项课题);12个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共计56项课题。同时区级课题申报立项50项。本年度全区教师共立项106项课题。
第二,提升区级课题立项比例。为兼顾课题立项质量与数量,区规划办在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率的基础上,立足永川区中小学校教师实际情况,设置了高于市规划课题的立项率。2023-2024年,重庆立项率约为40%,永川立项率约为50%;区规划办也将加强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立项率。
(二)调动各类教师教育科研积极性
区规划办以本区实际情况为基础,在满足部分教育科研综合实力强的学校和教师积极性的同时,也关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中的教师以及城乡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评职需求,完善课题申报设置。2025年度拟设置专项课题,针对薄弱校、农村校、青年教师教育科研基础弱、资源缺等问题,设置专项计划,旨在改革上述现状,并通过简化课题研究文本和流程,减少课题研究时间(根据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课题研究时间确定),督促教师勤思考、出成果,带动更多教师实现“以教促研,以研促教”的良性循环。
(三)落实课题申报培训指导工作
区规划办持续探索优化课题管理方式,加快完善“点面结合”的基本工作路线:一是以立项培训会为主体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解读选题指南,明确课题申报文本的要求及注意事项,2024年共召开市区级课题立项申报培训会1次。;二是以各类过程指导培训会的形式,助力课题申报质量提升。2024年共进行课题开题指导82项,结题指导52项,助力教师更有深入理解课题研究形式和方向。三是助力学校搭建了科研合作平台,以科研副校长为专业支撑点对点指导学校教师课题申报等工作。区规划办也将不断总结我区教师在课题申报当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区中小学教师做好服务工作。
二、提高课题研究工作质量
(一)加强课题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永川区课题管理工作,区规划办预计在2025年内完成《重庆市永川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简称“管理细则”)》《重庆市永川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管理细则与管理办法更完善地规定了我区在课题申报、课题立项、中期检查、课题结题、课题经费方面的有关规定,是明确我区课题工作有序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将为提高我区课题研究质量提供更为精准的制度保障。
(二)规范课题过程性管理
根据区规划办现行的管理细则与管理办法,我区将定期开展课题申报、中期检查等相关工作,加强区级课题指导与监督。
一是在课题选题方面,课题指南是保障教师选题方向性的重要依据,本年度采用“一线教师+教研员+高校专家”的方式广泛征集选题,充分考虑选题指南的科学性、实践性与创新性;
二是在课题评审方面,区规划办通常采用“区外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考虑专家组成员构成的合理性和专业性;同时本区也正在制定“永川区教育科研专家聘任办法”,规范专家聘用流程。
三是在中期检查方面,区规划办正着手筹备新一轮区级课题中期检查,做好对2023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成果展示、验收工作;
四是在课题结题方面,为更好促进区级课题成果孵化,区规划办将以文件形式明确区级课题结题的验收标准,明确结题硬性条件,做好成果验收工作,例如,2023年最新立项通知书已经对课题成果做出明确规定,课题成果需注明“永川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确保课题成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同时将做好我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促进我区优秀成果推广应用。
(三)增强教育科研智库支持
一是在区教委的支持下,通过“百名博士进校园”等校地合作项目,加强与本区高校的合作,鼓励大中专院校教师切实参与到中小学课题指导及研究当中,目前永川区教委与重庆文理学院建立“科研副校长”聘任制,已有两批24名科研副校长参与到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科研指导中来,为永川区中小学课题研究提质赋能。
二是拟建立“永川区教育科研专家聘任办法”,该办法主要对专家的聘任、管理、运用等进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科研的公平、公正,目前该办法已进入第二次修改阶段,预计2025年将会得以落实。
三、争取加大科研课题经费支持
根据现行管理细则与管理办法规定,永川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承担课题经费管理职责。区规划办也将积极争取区财政、区教委等力量的支持,不断推动相关经费制度建设,为永川区基础教育教育科学研究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此复函已经肖安佳委员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 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