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5-119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
第165-119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贺凤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节假日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进一步打造我区文旅品牌的建议》(第165-11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节假日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建议,公安部于2021年出台了“交警系统改进执法三项清单”,其中“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等七项交通轻微违法免罚。2024年3月公安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坚持过罚相当规范交通违法罚款处罚工作的通知》对相关要求进一步进行了明确。2024年5月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出台了《关于做好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坚持过罚相当规范交通违法罚款处罚工作的通知>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对“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适用范围方面、法律后果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区公安局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安部、交巡警总队关于“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针对节假日停车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人性化管理措施:一是依托永川公安“双微”平台及辖区媒体,在节假日发布交通安全提示、景区路线指引及临时停车规则,提前告知群众停车区域点位。二是会同区城市管理局推行节假日城区道路路面停车位免费,最大限度为方便群众停车。三是在五洲路(天膳宫)、红河中路(晓秧锅)等餐饮集中区域,在就餐高峰对道路上不影响通行的违停车辆不予处罚。四是提前会同乐和乐都、松溉古镇等景区增派工作人员,在临时拓展停车区域为游客提供服务。五是路面交巡警遇有群众咨询、求助,及时提供热情服务,并引导社会车辆规范停放。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永川道路实际,与相关部门优化工作措施,合理规划停车区域,进一步完善您的工作建议。
最后,恳请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优势和作用,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携手共建安全稳定和谐永川!
此复函已经甘宇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吴军
联系电话:13983914028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