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07号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永农委函〔2024〕83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07号
提案办理工作的答复函
邹有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区域的提案》(第163-207号)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全面提高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益。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23个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协调小组,形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合力。
二、压实镇街责任
依托永川区智慧环保系统、22个热成像摄像头、41个常规摄像头、40个空气微站及灵嗅无人机等感知设备,建立网格化禁烧管控体系,利用科技支撑露天禁烧全覆盖闭环管理。2023年,共计派发火点任务2300个,30分钟规定时间处理率为94.65%。印发了《永川区蓝天保卫战成效考核评分细则》,将露天焚烧管控纳入对属地镇街、属事部门的考核。2023年3季度开始,露天焚烧火点数纳入永川区“生态报表”考核。
三、加强综合利用
2022年永川区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区项目支持秸秆粉碎翻压还田(还土)面积5万亩,扶持秸秆收储加工肥料企业1家,支持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3家,培育秸秆收储经纪人5个。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土壤耕作条件、提升土壤肥力,促进了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减少了因秸秆焚烧或随意丢弃造成的环境污染,促进了种植户增收。2023年引导全区种植大户和农户实施秸秆粉碎还田6万亩以上,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秸秆收储利用。2023年11月编制并上报《永川区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方案》,计划针对秸秆还田机械配置、收储体系建设、肥料化利用、食用菌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引导,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引进重庆稀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秸秆、杂草生产青储复合饲料。2023年11月以来,按照4-6公里有效覆盖半径,持续在重点管控区域建设收储点,目前已建设收储点22个,实现政府零投入收储及综合利用秸秆、杂草6912吨。
四、强化巡查处置
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信息实时共享,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始终保持露天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定期研判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分类查处在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做到露天焚烧秸秆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查处。2023年至今,我委执法支队共出动1000余人/次,对所属辖区巡查300余次,发现线索400余条,现场制止380起。
五、加大宣传教育
采取张贴宣传海报4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通过乡村大喇叭方式播放宣传音频15000余条/次,全方位普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违法后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禁烧氛围。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压实属地责任,完善镇村组三级管理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加大禁烧巡回检查力度,焚烧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区级农业、环保、市政、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力度,着力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联 系 人:屈庆秋
联系电话:13167899911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