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9

永城管函〔2024456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次会议第163-02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梁胜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兴龙大道自行车道进行更新改造的提案(百姓提案)163-028收悉。经与区新城建管委、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兴龙大道全长10余公里,是我区重要的一条交通主干道及景观大道,目前由区新城建设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分段管理,区城市管理局统筹相关管理工作。

一、关于更新改造自行车道的建议

一是关于拓宽自行车道路面的建议。经市政设计院专家及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勘探研究,该路段如需拓宽,则会破坏现车道沿线两侧苗木景观设施,影响兴龙大道景观效果,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且实施费用较大,短期无资金支持建设,暂不实施拓宽该路段自行车车道事宜。后续,将根据上级部门统筹部署安排,在条件适宜、资金到位情况下再行考虑实施

二是关于延长自行车道的建议。目前从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现状道路车辆通行情况看,园区纵向道路使用率较高,特别是兴龙大道、昌龙大道等主干道,早晚高峰车流量较大,即使在现有车道宽度不变的情况下也极易造成交通拥堵。若将主干道的车行道压缩一部分用于非机动车道,进一步加剧车流量高峰期交通拥堵。加之目前受政策、资金因素影响,暂不能以平台公司立项,导致该项目暂未启动,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实施。

三是关于清除自行车道骑行障碍的建议。目前所建设的自行车道是按照规划设计修建完备的,因为建设时间较长,车道存在一定损坏情况,区新城建管委已督促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兴龙大道沿线自行车道物业管理工作,加快落实维修破损路面、修剪遮挡植物等工作。后续,我局积极协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新城建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设计规范对障碍设施进行调整。

四是关于规划建设直饮水点的建议。近年来,我区一直致力于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不断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目前,桂山公园、文曲广场、萱花小区等15个重要地点已配有便民直饮水点。关于您提出的在兴龙大道自行车道设置直饮水点的建议,我局供节水事务中心已深入开展调研和勘察。考虑到该路段人口分布较为分散,用水需求相对较低且管理难度较大,同时在自行车道上增设直饮水设施可能会对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暂不在此设置直饮水点。我持续密切关注市民需求,不断优化便民设施布局,努力创造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知晓度的建议

一是关于完善自行车道标识的建议。我局已对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实施情况进行摸排,对部分非机动车道开展全面走访,接下来,我局将在城区标线补划工程中施划醒目的非机动车样式标线标牌,提高非机动车道的视认性,清晰准确传达交通信息。

二是关于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的建议。我局将配合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 文明过马路”“小手拉大手,平安你我他”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机动车驾驶在内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是关于加大机动车道执法检查力度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我局将积极配合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大力开展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靠右行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适当采取惩教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车违法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关于加大自行车道管护力度的建议

一是关于建立定期巡路机制的建议。在我局辖区范围内,由局分管领导每周2次按划定区域和专项工作开展马路办公;环卫工人、停车办收费管理员每日对所负责范围内停车场路面损坏问题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综合执法的同时,对所在执法区域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各施工班组负责在自己施工管辖区域范围内巡查,每完成一次主次干道“车巡”检查3天完成一轮背街小巷巡查,每周完成一条街道的步行巡查,形成扫街维修计划,有计划“一条街”市政设施进行维修。一旦发现道路路面受损、安全隐患等情况,我局立即安排施工班组对包括自行车道在内的受损路面进行修补,切实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好。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协调区新城建管委、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兴龙大道各自管辖路段定期巡路工作。

二是关于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修复、验收的建议。我局成立零星维修验收小组,由局调研员带队,市政科组织,财务科及纪检监督人员共同参与,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综合验收,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签署《验收意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工艺的不予通过。

三是关于同步做好相邻人行道管护的建议。为切实做好包括自行车道及其周边人行道管护在内的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城市设施快速维修闭环管理机制》《市政设施零星快速维修实施细则》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设施日常维修,并结合日常维护管理实践经验,重新修订完善了《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零星维修规范手册》,形成了“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结果复查”的市政设施长效维护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消除路面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此答复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4529

人:张晋

联系电话:13883845999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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