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
答复函
樊中桂委员: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医疗机构影像无胶片的提案》(第163-277号)收悉,经与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我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202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分保障患者个人信息权益,促进数字影像存储等服务的推广应用,促进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线上互联互通互认,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不必要重复检查,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支持我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一是CT(项目编码 2103、EB)、MRI(项目编码2102、EC)、核医学(项目编码 2304、EEE、EEF)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包含提供符合检查结果互认要求的数字影像存储、实现患者获取查阅下载,含胶片及冲洗、诊断、数据存储介质。二是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同时,若患者放弃打印实体胶片的,减收15元;医疗机构不能提供“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的,减收20元。三是实体胶片在患者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收费,鼓励医疗机构在实体胶片打印设备上开通移动支付方式,为患者自愿选择提供便利。
二、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已搭建统一标准、统一结构、统一质量的数据库,建成互认共享平台,已开发“渝悦·医检互认”应用。一是已建112项跨层级、跨机构互认医疗检测项目,其中检验项目45项、检查项目67项。二是各级医院的医生便能以高清无损的方式实时跨院调阅查看原始检查检验结果,看病就医时,不再需要携带检验检查的胶片,让看病就医更加便捷。三是区卫生健康委已组织协调区直医院与“云胶片”承建的三家公司进行了两轮磋商,正进入居民移动端建设阶段,达成建设协议后即可开通居民端的“云胶片”功能,年内即可上线。
下一步,严格落实市医保局的文件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层层落实,将“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作为影像检查类项目内含事项,指导鼓励居民通过移动互联网自助查阅个人影像资料,医疗机构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的相应减收,实体胶片费用在患者知情同意前提下收取,促进数字影像存储等服务的推广应用,更好支持检查结果互认。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联 系 人:吴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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