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3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7

永建政协复函〔2024〕9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30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祖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163-309号)收悉。经与区发改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概况

截至目前,全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共146家(其中,本地企业99家、外来企业47家),从业人员约12600人。物业服务企业共承接项目386个(其中,住宅项目246个),服务覆盖建筑面积436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2457万平方米),20余万户业主。物业收费方面,非电梯房集中在0.5-1元/平方米,电梯房集中在1.0-2.5元/平方米,部分高品质洋房及别墅价格在2.5-4.0元/平方米,物业费收缴率约70%。

二、主要工作举措

我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围绕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发力、综合施策,逐步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更好惠及民生。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为统揽,通过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推动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自2022年全区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启动以来,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委组织部细心指导下,我委积极在中心城区分类探索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路径,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发挥组织优势、赋能基层治理,提炼了三种治理模式,针对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推行“党建+物业托管”模式,未成立业委会的,引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业委会的,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监督委员会,党员数量力争达 40%。针对无物业公司、业委会履职不到位的封闭式老旧小区,推行“党建+居民共管”模式,探索设立居民自治理事会、监事会进行管理。针对老旧散居楼栋,推行“党建+社区自管”模式,成立小区自治委员会,探索设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从而构建“一核引领、多元共治”小区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区246个物业小区破题见效,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小区治理的制度机制框架基本成型,推动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通过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推动了党在城市的组织体系延伸至小区楼栋。工作中,我们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开展小区“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246个小区全部建立小区党支部,216个实体党支部的党小组,780余个楼栋设立党小组,19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7420余名在职党员到小区“双报到双服务”,党的组织、党的工作有效嵌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触角”延伸至城市小区“最后一百米”。

二是通过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初步建立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治理制度框架。过去,小区治理主要依靠居委会、业委会、物管公司“三驾马车”,但物业公司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业委会未能有效履职尽责,居委会放手小区自我管理,导致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现在,通过建立健全利益监管、协调沟通、矛盾化解等21项制度机制,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党的建设与自治力量、市场力量一体化改革,形成小区党组织领导、业委会主导、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多元参与“1+1+1+N”治理体制。

三是通过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化解了一批困扰老百姓多年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组织是基础,作用发挥是关键。在社区、小区党组织介入下,管网破损、停车纠纷等226个矛盾问题在小区有效化解。例如,礼乐东方小区通过成立小区党支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解决了小区车库出入拥堵的局面。

四是通过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逐步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在区级层面,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朋友圈”从最开始的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委拓展到包括区人民法院、区物业协会在内的18个区级单位;在小区层面,通过党建引领,普遍撬动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公益组织、志愿服务队、在职党员等多元力量深度参与小区治理,实现了治理资源从“分散型”向“规模型”转变,在全社会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智治赋能,谋划“现代社区”重大应用,用好数字化变革关键变量,用数字化助力小区治理智慧化。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新时代城市版“千万工程”赋予的重要任务,深化“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打造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升级版”,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围绕“一统三化九场景”建设标准,自主谋划“现代社区”重大应用,对上积极争取市级推广试点,对下拟将区和街道级平台尽快融入“141”基层智治体系和区级城运中心,全力打造居民端应用“永享家”小程序,居民可通过文字、图片、语音的方式进行各类问题上报,并可在小程序中查看问题处理流转过程,问题处理结束可对处理事项的结果进行打分。通过用数字化助力小区治理智慧化,着力破解物业服务工作难监管问题。

(三)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不断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目前,我区物业费是按照《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条例》、《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中物业管理费的相关规定,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共四个等级)》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超四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2月26日颁布了《重庆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104号),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文件中第八条规定“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目前,我委正配合区发改委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我区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工作,确保《管理办法》如期落地施行。我委还将会同区发改委探索建立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市场调节机制,逐步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良好局面。通过举办物业技能大赛、开展党建统领物业大讲堂、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问题小区进行专项物业服务品质评估等一系列组合拳,努力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感、认同感、幸福感。

此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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