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5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永农委函〔2023〕134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58号

提案的复函


周元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业保险的提案》(第162-25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永川区现阶段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情况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要求:每个县级承保区域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不得超过3家,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遴选对象须为重庆市公布2021-2023年度公开遴选确定的6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在永川设立的分支机构,2021-2023年度经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组评审确定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华联合财险永川中心支公司、安诚财险永川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永川支公司承保3家公司承保。

二、永川区现阶段农业保险赔付情况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等5部门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永财农〔2022〕35号)方案对油菜种植灾害险、水稻种植灾害险、高粱种植灾害险等种植险险种的赔偿处理均制定了详尽的赔偿标准,将损失率作为赔偿金额计算重要参数列入其中。例如水稻种植灾害险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损失率计算方式为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100%,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判定存在一定困难,多采用抽样估算的方式进行判定,故保险机构损失率判定与种植户心理预期存在一定偏差,或需要二次或多次查勘定损确定。个别案件经多次复勘后,仍存在较大差异,保险机构与种植户间反复协商,造成赔偿时间迟缓,但均能协商理赔完毕。经相关部门调查永川区农险承保机构理赔情况,2022年农险事故结案率100%,未发现应赔未赔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保险机构选择。根据重庆市的统一安排开展 2024-2026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二是健全农险承保机构退出机制。委托第三方对承保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将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得分与其承保资格相挂钩。对在服务期限内连续两年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基本合格”或单次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不合格”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本辖区内剩余服务期限内的承保资格。三是落实财政保障。根据年度参保计划,统筹合理安排预算,保障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需求。

1此复函已经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23-4985016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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