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307号提案的复函
永建政协复函〔2023〕10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307号提案的复函
周忠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高层民用建筑常闭式防火门检查维护的提案》(第162-307号)收悉。经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容
1. 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常闭式防火门设置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2. 将“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明确纳入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落细日常检查维护。
3.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常闭式防火门检查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测结果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共同解决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问题。
二、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针对全区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偏低的现状,我委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辖区派出所、社区宣传大使、社会网格员等多种基层力量,侧重突出小区防火防灾减灾,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依托永川微发布、永川消防等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我委印发25万余份《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并督促物管企业在每栋住宅进行张贴、向小区居民发放,切实提升社会面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了小区消防安全风险防御能力。
(二)用心抓治理解难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小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力求最大限度排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状况,督促全区物业小区开展自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我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公司,按照随机抽取原则,对106个物业小区(建筑面积约1600万㎡)进行了安全检查评估,共检查出隐患3344条,其中火灾隐患579条,其他隐患2765条。梳理隐患类别,制定隐患清单,主要涉及电梯系统、柴发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监控及消防控制室、化粪池、游泳池、娱乐健身场所、停车场、房屋本体等。
(三)理清各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全区消防安全“三级监管”制度,即消防部门监管高层公共建筑、公安派出所监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属地镇街监管“三无”小区,确保实现监管无遗漏、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查找出居民小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促进小区的本质安全化水平,帮助小区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在安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了《行业主管类别分项安全检查报告》,《居民小区安全检查报告》。经过认真汇总、分析、总结,编制了《居民小区安全检查项目总体分析报告》。我委依据分析报告,按照行业主管职责分别向经信委、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局、消防支队、各物业小区等单位,发出了相关“履职尽责”的函件和限期整改通知。
同时,我委根据“安全检查项目总体报告”所涉及的小区隐患内容督促物业企业限期进行逐项落实整改,对未按照《居民小区安全检查报告》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区返回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为止。对部分老旧小区由于特殊情况(无大修资金)无法完成部分整改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书面向辖区主管部门报告,为此;我委建立了小区整改台账,对屡次整改不到位或根本不整改的物业企业,我委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该小区物业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四)压实物业企业的管理责任。按照三级监管要求,辖区派出所定期对高层建筑防火检查、巡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物业企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维护管理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等。针对高层建筑防火门闭门器达到日常常闭状态,督促物业企业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设置提示性、警示性标识,加强小区内安保巡逻频率,重点将常闭式防火门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纳入日常巡检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求物业企业落实落细日常检查维护。
此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回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