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1-019号意见的复函

日期:2022-05-29

杨再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初中晚自习纳入课后延时服务管理的意见》(第01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重庆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全区初中寄宿制学生及有需求的走读生上晚自习,已纳入课后服务管理和保障。向参加晚自习服务的初中学生收取服务费,市教委还未有明确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区初中学校未向参加自习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由学校在收取的课后服务经费中统筹保障,学校不再从教师年终绩效中拿出经费来保障自习服务教师的劳动报酬。

学校晚自习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和安全保障的稳定。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区教委历来重视初中学校寄宿生自习辅导管理,结合您的意见,我们将不断完善初中晚自习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常规管理,提升辅导质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严格时间管理。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学校根据下午课后服务开展和学生参与情况,合理安排下午放学、晚餐、晚自习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保证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严格内容管理。学校晚自习以学生自主学习、完成作业为主要内容。学校安排学科教师到班辅导,可适当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

三、严格过程管理。寄宿制初中学生应到校内教室上晚自习,有特殊情况的除外。走读学生在本人自愿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到学校上晚自习。晚自习期间,辅导教师履行纪律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对上自习的学生进行考勤。对未到班的学生或因特殊原因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进行确认,并与班主任、宿管人员或监护人对接;对突发事件按规定处置并上报带班值班干部。带班值班干部负责对辅导教师进行考勤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带班值班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要确认上晚自习学生安全离开教室,对未按时回到宿舍或到家的学生进行追踪;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立即进行处置。

四、健全管理机制。寄宿制初中学校建立晚自习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学生晚自习辅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健全晚自习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层层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上晚自习学生在校期间及上下学的安全、有序。学校实行中层以上干部晚自习带班值班制度,带班值班干部人数由学校根据自习班级规模实际确定安排。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中意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2516

联 系 人:唐显华

联系电话:4987653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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