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168号提案的复函
永公函〔2022〕226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161-168号提案的复函
张莉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整治的提案》(第161-1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车辆作为一种轻便、灵活、经济的交通工具,保有量逐年递增。截至2022年3月,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8万余辆,同比去年增长20734辆。目前摩托车一直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19〕2号)、《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和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合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鼓励自愿购买保险等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全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推动规范管理。为方便群众,2021年以来我局在全区设立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注册点30个(永川车管所1个、镇街道安办23个、4个社会车驾管服务站、人民保险永川支公司窗口2个),共登记注册、上牌电动自行车55329辆(超标电动自行车44364辆)。二是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提升守法率。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牌证不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路面查缉中,对摩托车无保险、无牌无证的机动摩托车进行扣留;对无发票、无合格证的违法电动二轮、电动三轮车辆进行扣留。2021年以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2万余件,拆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遮阳棚24027件,拖移扣留赛摩531辆,三轮车254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一盔一带”为主题,利用各类媒体、短信自建平台、LED屏等宣传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同时,制作电动自行车管理宣传资料,开展宣传进社区、农村、快递物流企业、电动自行车经销店、修理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使用超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引导群众不要购买、不要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
按照您的建议,我局将常态化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驾驶人宣传教育工作和无牌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与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协作,持续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无牌车辆、非法营运、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及时查纠、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依托辖区媒体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曝光,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依托“五站一点一阵地”(“五站”即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亲情式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检查执法服务站;“一点”即临时交通执法点;“一阵地”即农村、学校、企业、场站、交巡警服务窗口、社区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及时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劝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此复函已经陈波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区政府督查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阙洪亮,联系电话:13509477107)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