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1-032号意见的 复 函
谢元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永川区成立房产协会的意见》(第1611-03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区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目前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文件,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的业务指导下,管理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和二手房市场,全区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房产销售群体本身吸纳的是社会底层人员,俗称 “三无人员”无文化、无背景、无经验,对外专业度低,服务跟不上,对内内耗严重,纠纷较多,加之企业与企业、中介经纪公司相互之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个人利益,无底线的恶意竞争,导致行业恶性发展。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需要有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在公司,因为营商环境,相关经纪机构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未到主管部门备案,且随时变更地址,变更法人或者联系人、未营业未开门,合同没有一名经纪人或者两名协理共同签字等,目前也未有有效手段监管中介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导致监管较困难。
我区现有重庆市永川区房地产业协会,其成立于1999年6月8日,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2005年协会于永川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由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有会员单位33家,是重庆市、永川区表彰的优秀社团。调研分析市场,提供参考依据。协会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场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成果报区规资局、区住建委,为其调控市场、决策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我区现有重庆市永川区房产中介商会,是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行为,整合资源、抱团发展,是在区工商联(总商会)牵头,区国房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等部门指导下,成立于2016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16号4-45,法定代表人为龙远平。经营范围包括行业自律、经验交流、咨询服务等。永川区房产中介商会是由从事二手房交易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非公有制企业和相关组织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社会团体,属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单位由成立之初的50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成立以来,永川区房产中介商会在区委统战部及区工商联(总商会)的指导下,积极履行商会职能,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大局,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永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区工商联(总商会)建议同类型、同性质的协会或组织成立一个。为我区各房产中介企业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各企业之间相互监督、资源整合、抱团发展,有利于规范房产中介企业行为,促进房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建议参照我市其他区县,按照相关程序和流程,成立重庆市永川区房地产业协会下属中介经纪分会。研究探索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理论、方针与政策,协助政府参与制定房地产经纪行业标准、行为规范与自律准则,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弘扬职业道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采集、整理、发布行业信用信息。
借助中介经纪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管理。分会要发挥好行业旗手和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搞好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接下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中介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自律规范,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规范市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二手房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