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47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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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环函〔202235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472提案的复函


李朝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产城景”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噪声扰民问题的提案》(161-472)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我区在解决该问题所做的工作函复如下:

一、凤凰湖产业园历史沿革

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凤凰湖产业园始建于20025月,其前身为重庆永川工业园区中山组团(后更名为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凤凰湖产业园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批准设立的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之一,总占地22.4551平方公里,已入驻各类工业企业440余家。

二、凤凰湖产城融合现状

为推动永川区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我区在凤凰湖产业园部分区域内实施了产城景融合发展,旨在推动凤凰湖产业园实现产业带动人口集聚、园区带动城市拓展。目前,在凤凰湖产业园内分布有:“协润·凤凰世纪城”、“凤凰郡”、“万科城”、“格林童话”、“米兰阳光”、“森望·滟澜湖”、“凰城华府”等18个商住小区。这些商住小区中除旺龙湖片区的“万科城”、“金科·星辰海”、“中骏·珑璟台”等小区外,其余小区均不同程度与已建成工业区相邻或相交。

三、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环境现状

2018年,国务院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其中规定“房地产项目除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外,属登记表类项目,自行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无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区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对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的噪声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58号),要求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所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由3类调整为2类标准。区政府文件实施后,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又加大了在降噪措施方面的投入,部分敏感性企业通过治理后经监测已满足了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但是由于工业企业与居民小区仅一墙之隔,凤凰湖产业园内商住工业混合区域噪声扰民的情况仍然客观存在。

四、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共收到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内涉噪声污染的群众投诉共40余件。自接到群众投诉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积极作为,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实地了解扰民情况、组织噪声监测、指导被诉企业加强降噪措施、回访群众意见等方式,全力解决扰民问题。企业在完成整改后,部分群众反映噪声扰民情况有所缓解,但部分居住楼宇与企业距离较近的群众仍反映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不断通过高水平保护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周边群众创造美好的人居环境,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凤凰湖商住工业混合区域距离较近工业企业的夜间巡查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噪声的前提下,继续指导帮助企业对降噪措施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配合住建委、规资部门做好商住工业混合区域内片区控规编制和设计方案管控等降噪工作。

(三)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您提出的“将房地产行业纳入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管理范围”的建议。

此复函已经蒋洪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函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415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2349584705

邮政编码:402160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办。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4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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