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38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10

单发彬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化解劳资关系矛盾,创造和谐用工关系》(第161-38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问题

(一)关于劳动合签约率低的问题。一是部分中小企业私营业主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受降低用工成本的利益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与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方式约定工资报酬和劳动条件。二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由于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在用工供需矛盾紧张,就业形势严峻的形势下,部分劳动者担心失去就业机会,不就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与用工方平等协商。部分劳动者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无“真实用处”,限制了其自由择业,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是部分中小企业和季节性用工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给企业灵活用工带来很大麻烦,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劳动者在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侵害时维权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用工不规范,导致劳动者维权,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二)关于部分劳动者薪资水平得不到保障问题。在劳资关系中,资本居于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劳动者居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企业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以牺牲劳动者就业机会和劳动条件,造成劳动者权益受损。一是在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社会环境下,受金融危机、信用危机、经济减速、竞争加剧的影响, 许多中小企业订单减少、资金紧张,选择降薪、裁员,一些私营中小企业甚至毁约赖账、倒闭和半倒闭,拖欠甚至不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二是一些企业在劳动者报酬中仅约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考勤奖励、工作绩效、日常加班、节假日加班等形式发放工资,规避违法用工风险,劳动者薪资与用工市场薪酬水平不符,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加班薪酬等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三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上,部分中小企业存在社保费不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存在少缴,漏缴现象,一些企业在经营出现问题时,存在不申报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

(三)关于行政管理手段渗透度不够,管理手段和管理及时性差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资关系由行政化的劳动关系向市场化的劳资关系转变,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推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区人力社保局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一是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情况及时处置。每年开展劳务派遣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于夏季和冬季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把柔性化调解机制贯彻到劳动争议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决。对符合一裁终局条件的实行终局裁决,提高了仲裁处理质效,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劳资关系申诉案件逐渐增多问题。一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我区为工业大区,主要有汽摩、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智能家居及材料、特色消费品等五大支柱产业,劳动者数量庞大,但劳动产生的附加值低,企业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较大。近年来,在我区向工业强区转变,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加快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不免产生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在1000件左右,依然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三是劳动者对劳动政策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维权能力较弱,又由于劳动争议案件不收费,维权成本较低,部分劳动者在与企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二、关于你提出的建议

(一)关于打造一个数据平台的建议。我区已应用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企业用工监测等为一体的重庆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通过该信息可进行数据统计和决策分析,全市企业和职工可通过系统办理业务和查询相关信息,另外可通过“渝快办”进行快速办理。我们鼓励、支持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创新思维、应用新技术、新手段,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询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二)关于优化一个衍生利用的建议。2018年以来,我区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剩余劳动力研判和人力资源调配,为全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2021年,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筛选306家重点用工企业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为外出农民工开展直通车送工服务,通过重庆市就业网站,永川就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全区就业招工信息。高校和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平台发布的精准的紧缺人才信息扩大、设立和撤并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三)关于成立一个劳动仲裁(民事)扶持专项基金的建议。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案件实行免费办理。在法律援助问题上,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建立了法律援助机制,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由司法局、总工会指派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给予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仲裁机构及办案人员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保持仲裁办案的公平公正,避免虚假仲裁和恶意仲裁的发生,暂不考虑在劳动人事仲裁院设立劳动仲裁(民事)扶持专项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员的建议,把就业优先作为人力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信息应用,加强企业用工数据分析,健全企业用工监测和用工服务制度机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仲裁调解,竭力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化解质效。

对以上复函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5

联系人:蒋思江

联系电话:023-49608527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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