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复函
黄玲委员: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健康管理服务的提案》(第289号)收悉,经与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港桥、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2019—2030 年)》等文件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围绕健全管理制度、营造健康环境、落实健康管理与服务、推进企业健康文化发展四个方面,积极申报创建健康企业,全力推进企业打造“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小屋”等健康环境,并通过评选“职业健康达人”,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截至目前我区16家企业申报创建健康企业,成功创建市级健康企业6家、另有3家通过区级评审待市级验收。各级医疗机构不定期为园区企业的员工提供健康知识培训,送健康知识进企业,提高企业的健康水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与健康企业精准对接,定期为员工提供心理疏导、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服务,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二、所提建议的答复
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关于树立正确的健康管理理念。引导企业树立人性化的健康管理理念,积极实施职工健康管理。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健康管理制度,将职工健康指标纳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二是根据企业发展计划制定职工健康管理规划,为职工提供系列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包括定期健康检查、体质监测、职工运动会等。三是设置职工健康管理相关岗位,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负责对职工健康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员工办公、餐饮等健康标准和疾病预防,并为员工提供健康与心理咨询。四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科普专家在健康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不定期进企业开展健康科普巡讲活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等途径,加大对职业健康保护相关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宣传对象既包括职工,更针对企业管理者,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又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我委牵头会同多部门拟定我区《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理念、提升防治服务能力、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标准体系,进一步保障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权益。
(二)关于提供切实有效的综合健康管理方案。一是积极推进公益类服务,区儿童医院在永川大数据产业园设立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园,建立健康小屋,推进健康进企业工作实施。为大数据产业园1.5万名员工提供健康管理、营养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二是各镇街(产业促进中心)及各部门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三是支持、鼓励企业按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等方面;并加强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劳动者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建立企业职工健康体检档案,提高企业职工健康意识。
(三)关于建立健康管理效果评价机制。一是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永川区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永川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积极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健康管家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职业健康环境,强化职业健康管理,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二是我委联合各相关单位专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根据现场评估情况,针对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专项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健康企业开展“回头看”,对管家服务团队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对镇街健康管理效果尽快考核,从而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四)关于建立健康服务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多部门联动,强化职责落实。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动我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区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职责,部署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监督执法全覆盖、职业健康项目监测等工作,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也切实履行职责,将职业健康相关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健康防治责任和义务,切实加强制度保护,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继续高质量开展职业健康工作,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纳入规划指标,同时与健康中国行动指标相衔接,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工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张明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联 系 人:周鹭
联系电话:139********
邮政编码:402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