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161-44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08

杨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宅基地农转用勘界测绘技术服务费标准的提案》(第161-442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规资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目前农转用测量收费现状

(一)业务承接主体

由于农转用测绘业务分散,涉及涉密数据传输和今后将实施农房数字化管理,区规资局为保密和利于统筹管理,授权区内国有企业重庆市永川区房地产测量有限公司作为我区承接农转用测绘及数据传输业务的企业。2021年,全区共开展农转用测绘业务100户,该项业务收入为26.46万元。

(二)测量费用构成

目前,每户农转用测量收费主要涉及:土地面积测量收费、确定界址点收费 、“土地二调”分幅费用和耕地质量等别报告费用四项内容。

(三)测量收费标准

根据渝价2000368号文件精神,测量测绘各项费用标准为:土地面积收费738元/宗(单宗最低计算);界址点477元/个,最少测4个点费用为1908元;“土地二调”分幅费用1191元;耕地质量等别报告1000元,共计4837元。目前,我区为减轻村民负担,每户农转用业务只收取土地面积费、界址点费两项费用,共计2646元。

  1. 周边区县测量收费情况

    经了解,周边部分区县农转用测绘工作分为四种情况:一是由国土所开展测绘业务不收费、不出报告;二是由规资局直接实施收费为738元/宗;三是由村民委托民营企业直接开展,不出具正式测绘报告、不承接具体数据传输业务,收费标准为1500元/户左右。四是区县测绘费用由财政直接保障。

    三、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情况

    (一)暂不实施财政补贴

    区财政局反馈协办意见主要为“目前重庆市和区政府均未出台农转用测绘补贴政策,结合我区财力,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鼓励村民原址重建,建议暂不实施财政补贴政策”。

    (二)按市场规则定价

    区发改委反馈协办意见主要为“农转用收费标准由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实施,属于市场行为,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政府不宜干预过多,应根据供需双方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降低经营目标任务

    区规资局反馈协办意见建议由我中心从减免房地产测量公司经营压力出发落实勘界测绘费用减免政策。

    四、办理结果及建议

    综上所述,由于我中心职能职责主要为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督促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宜直接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您提案意见落实,结合我区综合财力、历史形成、国企经营状况等客观因素,形成办理结果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财政未落实补贴政策前暂无法免除收费

    由于房地产测量公司全年开展农转用测绘业务的创收额仅为20余万元,对企业是否完成国有企业经营目标无实质性影响,且房地产测量公司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在没有相关财政性补贴的情况下为农户(原拆原建用房不收费)开展测绘服务,并依据相关政策收费,属于正当合理市场行为,我中心建议在财政未落实补贴政策前未不免除农转用测绘收费。

    (二)督促房地产测量公司压控成本逐步降低收费

    我中心将按照您的提案意见,持续关注农转用测绘收费问题,督促房地产测量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压减管理服务,结合永川农户经济水平测算收费标准,按照“微利保本”的原则,开展农转用测绘业务,尽早实现农转用费用调整优化工作。

    此复函已经蒋光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齐海明        电话:15870519928       邮政编码:402160)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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