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的复函
蔡娟委员:
感谢您对电力行业的监督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新城区高压架空线入地的提案》(第34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永川新城区范围内新建电力线路,除凤凰湖园区外,其余均未再新建架空线路。对于城区目前现有的架空电力线路,主要是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原来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现在已变为城区。这些线路过去为永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电力支撑,现在及将来也将继续为永川经济和民生发展作出贡献。关于影响城市美观问题,一方面,我委督促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开展杆管线整治工作,确保线路规范、有序;另一方面,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电杆上面小广告、涂鸦等清理工作。
关于安全隐患问题。不管是架空电力线路还是电缆电力线路,在建设时均需满足国家、行业等相关技术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和电缆电力线路本身在安全性方面不存在优劣之分,在造价和运行维护上有所区别。架空线路造价相对较低,线路发生故障时容易快速发现故障点,故障处理速度快,但可能出现与周边环境不协调问题;电缆线路不会出现与周边环境不协调问题,但造价成本高,出现故障后不容易快速发现故障点,且往往在处理电缆故障时涉到土建开挖以及电缆头制作工艺要求高等原因,故障处理速度往往较架空线路慢。同时,因安全技术要求,电缆线路需与其他弱电线路、燃气管线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在通道走廊方面容易受到限制。对于城区现有架空电力线路,我委一方面督促国网永川供电公司进行绝缘化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另一方面,协调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架空电力线路下方行道树修剪,进一步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同时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线路巡查制度,对于发现的其权属范围内的隐患第一时间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不属于其权属范围的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去函,告知对方及时整改,同时我委协调相关镇街进行督促。
关于盘活闲置土地,促进招商项目落地事宜。目前城区范围内现有的架空线路主要在城区道路旁的绿化带或是人行道上,不存在占用闲置土地的情况。对于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需要需搬迁的电力线路,按照“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方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我委将督促供电公司做好工作配合。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供电及通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架空管线的运维管理。一是通信企业及供电企业作为架空管线权属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开展线路巡查及隐患处理工作,保障线路安全运行。二是各属地镇街积极发挥属地作用,协助通信企业及供电企业协调处理树竹砍伐等矛盾纠纷,同时督促通信、供电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区经信委积极协调督促供电、通信企业按要求规范架空管线,及时处理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持续提升城区地下管网通道建设水平。由供电企业、通信企业根据城市建设规划,提出城市各区域地下管网敷设容量需求,由区规资局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统一建设。其中变电站旁地下管网宜采用电缆隧道,设计敷设容量不应少于24回;城市主干道宜采用电缆沟或排管,设计敷设容量不应少于18回,采用电缆沟时电缆沟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且净空高度不少于1.7米;城市支路宜采用电缆排管,设计容量不少于12回;过街通道宜采用排管,其建设规模与街道两旁电缆通道保持一致,所有电缆通旁建设6回及以上通信线路排管用于通信线路敷设。
同时,为了规范城市综合管廊管理,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今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发布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我区住建委正组织相关水电气讯企业在凤凰湖园区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我委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工作。
此复函已经余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陈德伟
联系电话:49824296
邮政编码:402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