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A
永公函〔2021〕126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邓成红、赵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三轮车摩托车管理的提案》(第131号)已收悉。经与区教委、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区三轮车保有量3.8万余辆,其中电动三轮车2.4万辆,分布大都集中于农村地区。三轮车主要购买渠道基本上是通过委托电动二轮车经销商顺带销售,销售网多而密。据统计2020年销量达6000余辆,2021年至今销量达到2000余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电动三轮车的入户登记、驾驶资格等做出明确规定,对电动车的行政罚款标准仅50元,执法力度较弱,对违法当事人警示作用不明显,导致电动三轮车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结合您的建议,区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整治:
一、开展专项整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2014年发布了《关于整治三轮车违法的通告》,对三轮车(包含机动、电动三轮车)、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电动四轮车纳入严管范围。公安、交通、城管、残联等部门常态开展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同时,针对农村地区三轮车管理难题,2020年在红炉镇组织召开了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全区推广红炉镇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经验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3710起,其中违法载人车辆680辆、违法营运车辆202辆(涉及农村地区98辆)、非法改装车辆84辆、进入限行区域车辆2744辆,组织违法人员学习320人次。
二、加强源头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开展排查整治,严查实物与标识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对辖区电动车经营主体上门核对,摸清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教委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中,做好农村学生上下学和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的摸排。同时,为及时破解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数量大、事故多、管理难、保障低等问题,全区已启动三轮(四轮)电动车RFID信息卡安装工作,电动自行车身份识别、动态监管、科技治理等新的规范路径正在逐步实施。
三、排查整治隐患。督促各镇街积极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每月跟踪整治进度。2020年11月底报送的91处“生命防护工程”存量隐患,已整治完成59处,整治率约为65%;2020年12月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报送的1766处隐患中,已整治693处,其中安装波形护栏549处、32.1176公里;2021年3月排查的1277处、79.7685公里临水隐患中,已安装护栏155处、16.181公里。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区153所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作用,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引导,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利用开展整治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动之机,向广大群众面对面讲解驾驶“三无”三轮车及摩托车的危害及后果,并利用辖区媒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场镇大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及学生选择合法交通工作出行,杜绝乘坐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针对您提出的“尽快完善开通农村客运线路”的建议,区交通局目前正在牵头开展农村学校沿线运力配置相关事宜论证,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实施,以解决农村学校学生上放学运力不足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农用摩托车、农用车等违规载人问题。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熊朗、周双,联系电话:49803111)
A
永公函〔2021〕126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邓成红、赵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三轮车摩托车管理的提案》(第131号)已收悉。经与区教委、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区三轮车保有量3.8万余辆,其中电动三轮车2.4万辆,分布大都集中于农村地区。三轮车主要购买渠道基本上是通过委托电动二轮车经销商顺带销售,销售网多而密。据统计2020年销量达6000余辆,2021年至今销量达到2000余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电动三轮车的入户登记、驾驶资格等做出明确规定,对电动车的行政罚款标准仅50元,执法力度较弱,对违法当事人警示作用不明显,导致电动三轮车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结合您的建议,区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整治:
一、开展专项整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2014年发布了《关于整治三轮车违法的通告》,对三轮车(包含机动、电动三轮车)、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电动四轮车纳入严管范围。公安、交通、城管、残联等部门常态开展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同时,针对农村地区三轮车管理难题,2020年在红炉镇组织召开了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全区推广红炉镇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经验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3710起,其中违法载人车辆680辆、违法营运车辆202辆(涉及农村地区98辆)、非法改装车辆84辆、进入限行区域车辆2744辆,组织违法人员学习320人次。
二、加强源头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开展排查整治,严查实物与标识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对辖区电动车经营主体上门核对,摸清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教委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中,做好农村学生上下学和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的摸排。同时,为及时破解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数量大、事故多、管理难、保障低等问题,全区已启动三轮(四轮)电动车RFID信息卡安装工作,电动自行车身份识别、动态监管、科技治理等新的规范路径正在逐步实施。
三、排查整治隐患。督促各镇街积极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每月跟踪整治进度。2020年11月底报送的91处“生命防护工程”存量隐患,已整治完成59处,整治率约为65%;2020年12月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报送的1766处隐患中,已整治693处,其中安装波形护栏549处、32.1176公里;2021年3月排查的1277处、79.7685公里临水隐患中,已安装护栏155处、16.181公里。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区153所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作用,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引导,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利用开展整治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动之机,向广大群众面对面讲解驾驶“三无”三轮车及摩托车的危害及后果,并利用辖区媒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场镇大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及学生选择合法交通工作出行,杜绝乘坐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针对您提出的“尽快完善开通农村客运线路”的建议,区交通局目前正在牵头开展农村学校沿线运力配置相关事宜论证,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实施,以解决农村学校学生上放学运力不足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农用摩托车、农用车等违规载人问题。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熊朗、周双,联系电话:4980311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