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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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函〔2021〕120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30号提案的复函
谢绍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第130号)已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老年代步车均为电动车,电动车具有价格低廉、节能环保、方便快捷等特点,已成为众多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时,由于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对电动车进行立法管理,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驾驶员的管理都很不规范,尤其是电动车驾驶员不需要驾驶资质认定,未经过专业培训,导致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不戴头盔、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营运、改装等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您的建议,区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的管理:
一、加强专项整治。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以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查纠、教育、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老年代步车通行秩序。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3710起,其中违法载人车辆680辆、违法营运车辆202辆、非法改装车辆84辆、进入限行区域车辆2744辆,组织违法人员学习320人次。
二、加强源头监管。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牵头,按照经济户口查询数据,对辖区电动车经营主体开展上门核对,摸清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严查无许可证或CCC强制认证标识以及实物与标识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制度,严把质量关。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举报经营者,加大检查力度,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六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依托辖区媒体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依托“五站一点”即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亲情劝导服务站、企业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学校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执法检查站、临时执勤点,查纠电动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8次,“六进”宣传活动及系列专项整治宣传活动1200余次,刊登、播报信息665条,曝光交通违法3000起、典型事故53起,手机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发布信息200万余条次,印发宣传资料80余万份。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邓刚毅、刘萌,联系电话:4980311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