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11号意见的复函

日期:2021-08-07

C

永公函〔202112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11号意见的复函

苏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第01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现《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提供的交通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巡警总队)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交通违法栏下开通有违法举报功能,对内环快速道路及主城区道路发生的违法行为,市民可进入该窗口按操作流程进行举报。按照您的建议,区公安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巡警总队将尽快开通区县道路违法行为举报功能,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

同时,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区已设立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或口头向正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国省道、乡村及场镇道路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城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抖音账号(抖音号:CQJXJ)进行网络举报或到我局交巡警支队进行举报。2021年已查实并处罚超员、随意调头、逆行行驶、压双黄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15起。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520

(联系人:杨智勇、梁猛,联系电话:49803111

C

永公函〔202112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11号意见的复函

苏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第01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现《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提供的交通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巡警总队)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交通违法栏下开通有违法举报功能,对内环快速道路及主城区道路发生的违法行为,市民可进入该窗口按操作流程进行举报。按照您的建议,区公安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巡警总队将尽快开通区县道路违法行为举报功能,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

同时,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区已设立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或口头向正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国省道、乡村及场镇道路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城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抖音账号(抖音号:CQJXJ)进行网络举报或到我局交巡警支队进行举报。2021年已查实并处罚超员、随意调头、逆行行驶、压双黄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15起。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520

(联系人:杨智勇、梁猛,联系电话:4980311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