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11号意见的复函
C
永公函〔2021〕121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011号意见的复函
苏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第01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现《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提供的交通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巡警总队)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交通违法栏下开通有“违法举报”功能,对内环快速道路及主城区道路发生的违法行为,市民可进入该窗口按操作流程进行举报。按照您的建议,区公安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巡警总队将尽快开通区县道路违法行为举报功能,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
同时,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区已设立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或口头向正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国省道、乡村及场镇道路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城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抖音账号(抖音号:CQJXJ)进行网络举报或到我局交巡警支队进行举报。2021年已查实并处罚超员、随意调头、逆行行驶、压双黄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15起。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智勇、梁猛,联系电话:498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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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函〔2021〕121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011号意见的复函
苏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第01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市民随手拍机制”的意见,现《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提供的交通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巡警总队)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交通违法栏下开通有“违法举报”功能,对内环快速道路及主城区道路发生的违法行为,市民可进入该窗口按操作流程进行举报。按照您的建议,区公安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巡警总队将尽快开通区县道路违法行为举报功能,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
同时,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区已设立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或口头向正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国省道、乡村及场镇道路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城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抖音账号(抖音号:CQJXJ)进行网络举报或到我局交巡警支队进行举报。2021年已查实并处罚超员、随意调头、逆行行驶、压双黄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15起。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智勇、梁猛,联系电话:4980311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