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8-07 来源:区公安局

A

永公函〔2021119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228号提案的复函

肖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电动三轮(四轮)非法营运治理的提案》(第228号)已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区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11万余辆,三轮(四轮)车保有量3.8万余辆,其中电动三轮2.4万辆,分布大都集中于农村地区。据统计2020年销量达2.2余辆,2021年至今销量达到8000余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的入户登记、驾驶资格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重庆市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入户登记规定,没将电动三轮(四轮)车纳入。对电动车的行政罚款标准仅50元,执法力度较弱,对违法当事人警示作用不明显,导致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一、加强专项整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轮(四轮)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2014年发布了《关于整治三轮车违法的通告》,对三轮车(包含机动、电动三轮车)、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电动四轮车纳入严管范围。公安、交通、城管、残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同时,针对农村地区三轮车管理难题,2020年在红炉镇组织召开了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全区推广红炉镇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经验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3710起,其中违法载人车辆680辆、违法营运车辆202辆(涉及农村地区98辆)、非法改装车辆84辆、进入限行区域车辆2744辆,组织违法人员学习320人次。

二、加强源头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开展排查整治,严查实物与标识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对辖区电动车经营主体上门核对,摸清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教委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中,做好农村学生上下学和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的摸排。同时,为及时破解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数量大、事故多、管理难、保障低等问题,全区已启动三轮(四轮)电动车RFID信息卡安装工作,电动自行车身份识别、动态监管、科技治理等新的规范路径正在逐步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区153所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作用,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引导,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利用开展整治三轮车违法行动之机,向广大群众面对面讲解驾驶三无三轮车的危害及后果,同时利用辖区媒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场镇大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及学生选择合法交通工作出行,杜绝乘坐三轮车、非法营运车辆。

针对您提出的引导车主购买保险的建议,我局会同镇街道安办,充分依托警保联动劝导服务站,积极鼓励群众购买车辆保险,并统一喷字规范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摸排各镇街村村通客运需求的建议,区交通局目前正在牵头开展农村学校沿线运力配置相关事宜论证,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实施,以解决农村学校学生上放学运力不足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520

(联系人:熊朗、周双,联系电话:49803111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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