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复函
刘 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组织中小学校进行网络参与活动的提案》(第11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永川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案中反映的规范教育系统网络投票的建议对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落实学校立德树人目标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近年来,面对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普及,多媒体技术发展和微信功能日益强大,网络人气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选活动的手段,一定程度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为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行为,加强对学校网络投票监督管理,我委向全区中小学先后发放《永川区中小学校园网络投票情况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同时出台了《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校园良好成长成才环境。此外,我委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安全文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国家网络安全周“校园日”活动,通过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组织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加深学生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我区虽然在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统筹部署,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络投票行为的规范管理。
一、重视宣传,坚持正确价值导向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教育系统内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引导家长和学生(幼儿)不参与各类社会机构、团体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二、明确职责,坚持从严审核管理
建立学习类APP和服务公众号进校园的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严格审查APP和公众号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确保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存在面向学生和家长的收费渠道,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隐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办法,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今后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和公众号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和公众号。
三、科学评估,规范评先选优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过程管理和环节监控,保证程序正义和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同时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的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拔。
此复函已经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徐静秋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联 系 人:吴 燚
联系电话:49876536
邮政编码:402160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