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复函
王广委员: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提案》(第2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我区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对医师多机构备案执业予以了明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同时明确了医师多机构备案执业的相关要求,“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经统计,我区在全国医师注册联网管理平台中注册多执业机构备案、跨地点执业机构执业的医师已有70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医师多机构备案执业的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将指导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内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重点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工作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通过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的考核管理、岗位聘用、绩效分配等方式进行约束和规范,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引导医师在较好的完成主执业机构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其它医疗机构的执业备案。
(二)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会同区医保局,按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涉及医师多机构备案执业等方面的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三)按照《关于执业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卫办〔2021〕2号)文件要求,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非公立)执业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4个类别),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在本单位医院等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基本条件之一,明确自2021年起,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同时,以此为抓手,促进区级优质资源下沉,做好业务“传、帮、带”,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此复函已经邹光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联 系 人: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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