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复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建设的提案》(第222号)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建设情况
我区小区配套电力工程高压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设计,由建设单位发包给有关施工单位实施。配套配电设施建成后,开发单位将供电电源到一户一表部分的配电设施统一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低压配电部分专配出线到公共设施配电、一户一表后入户配电由施工总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实施,但也存在建设单位擅自发包给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的情况。由于部分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存在低价中标,施工队伍质量管理水平低下,建设单位擅自发包脱离监管等问题,导致部分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质量不高,存在隐患影响小区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提高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我委将会同区经信委、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共同施策,齐抓共管切实提高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1.区住建委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住宅小区配套电力工程质量。我委将强化小区配套电力工程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优先用于本项目建设(包括供配电设施建设)防止挪用。二是要求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必须纳入施工总承包实施。对未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应单独办理施工许可,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有专业的施工资质。三是强化对参建各单位质量行为监督。开发项目确定小区配套电力施工单位后将在楼盘销售处对电力分包单位予以公示,让购房业主对电力施工单位予以监督,督促参建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到岗履职,确保小区配套电力工程质量。认真落实参建各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工程竣工铭牌制度。四是督促参建各单位在电力设施施工前期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明确设计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指导施工。五是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电气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并按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复检,做好设备的开箱检查严格核对产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确保进场的电气产品合格。六是强化实体质量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样板带路制度和施工交底制度及三检制度,确保实体工程质量。七是加强对电力设施调试、运行、功能检测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调试、功能检测阶段的数据记录,做到有据可依。八是强化小区配套电力工程验收监督。督促参见各单位严格按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九是加大小区配套电力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下发质量问题通知督促整改,对发现的参建各单位违法行为、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规范参建各单位质量行为。
2.区经信委将建立永川区承接住宅小区配套电力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并处罚。区经信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将会同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重庆市供用电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以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加大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的电力施工企业给予通报并加大处罚力度,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我区入网作业。提高施工企业随意挂靠资质的违法成本,切实保障小区电力施工质量。区经信委将进一步督促重庆永川供电公司强化接电前的验收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区形成缺陷整改通知,要求开发企业整改合格后方可通电。
3.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中大型小区电力设施设备抽查力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工程建设领域电力设施设备相关产品纳入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积极向市市场监管局争取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好电力设施设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配合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级、市级监督抽查计划,争取加大对建筑工程电力设施设备监督抽查的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电力设施设备产品,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抽查不合格信息,做好产品质量违法线索核查处理,齐抓共管保障电力设施设备质量安全。
4.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将加强日常用电防火督查。区消防支队下一步将联同有关部门发动产权单位对高层建筑电井、电缆通道及火灾危险部分进行分组排查,对发现的高低压敷设同沟、超容使用、电井内电力线与通信混放、封堵不严等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并建立火灾隐患台账清册。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产权所属单位进行电力设施改造,在电井内设置防火隔断,密集电缆通道扩沟、上架、分仓治理消除电力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支队将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广播、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永川手机台、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兴媒介,发布电气火灾防火常识和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此复函已经吴涛副主任审签,对以上回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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