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9-08-13

九三学社永川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综合提升我区幼师队伍待遇的提案》(第107)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深入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保教质量明显提升。但正如贵委提出的,目前全区幼儿教师队伍中,还存在幼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偏低、幼教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等实际情况。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学前教育的前提和保障。为此,区教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提升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待遇,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强化保障,切实维护民办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目前,公办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财政全额保障,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及普惠性幼儿园教师也必须由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待遇。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足保教员、保育员。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全员纳入社保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标准,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区教委将积极协调区财政局,争取在财务可承受的情况内,由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将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保障范围,切实维护民办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二、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教师资格准入管理。完善教师聘任制度,新进教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鼓励、支持在岗民办幼儿教师参加资格证考试,努力提高教师持证率。2020年底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继续在民办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社会、年轻优秀人才思想观念,增强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职业认同感。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公办幼儿教师充实到农村镇街中心幼儿园。在招聘时明确一定比例的男性教师,设置合理专业要求,吸引有志于幼儿教育的人才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积极推动幼儿教师待遇落实,保障其合法待遇,进一步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另外,通过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足配齐公幼儿园教师,以此进一步推动幼儿教师结构配备上更加科学合理。

(三)大力实施专项培训计划。目前已开展国家级培训800人次、市级培训500人次,区级培训4800人次。今年继续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区师资培训计划一并安排实施。下阶段将加大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送培力度,确保每年送培不少于10人,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统一管理,继续以师德师风培训,民办园长培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保育员、保健员专项培训为载体,结合各幼儿园开展的园本培训等内容,全面增强民办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技能水平。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依托文理学院和优质幼儿园,采取个别指导、集中研修、名师带徒、跟岗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

(四)严格幼儿教师监督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制度,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加强民办幼儿教师监督考核,引导、规范幼儿教师尊重儿童、理解儿童、关爱儿童,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对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严格实施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幼儿园

将城区建设公办幼儿园纳入《永川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目前,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永川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老城区、新城区新建小区幼儿园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予以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将配套幼儿园以及相关资料移交区教委,由区教委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鼓励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永高等院校举办附属幼儿园,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近三年,将规划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2-3所、小学附设幼儿园6所,达到每个街道有1-2所公办幼儿园,切实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满足群众就读需求。对农村小学特别是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加大所在小学经费补助力度,以及区教委在经费安排上予以倾斜,切实改善办园条件,缓解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运转困难的情况。

四、多方筹措,切实解决小规模幼儿园经费短缺难题

(一)科学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办园成本增加,周边区县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均适当进行了调整。我区仍沿用以前收费标准,对公办幼儿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对此,区教委已会同区物价部门开展公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测算工作,在市级定价范围内科学合理拟定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镇街召开调整收费方案论证会后,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坚持平等对待,从政策上加大民办幼儿园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赠送幼儿玩具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平等对待,在新建、改扩建用地可实行划拨取得,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学前教育捐资助学,以解决民办幼儿园资金紧缺的实际困难。

(三)鼓励民办幼儿园提档升级。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经费支持力度,实施“以奖代补”,鼓励民办幼儿园提档升级。具体为:对未达等级幼儿园提升为三级幼儿园的由区财政奖励1万元,三级幼儿园提升为二级幼儿园的由区财政奖励3万元,二级幼儿园提升为一级幼儿园的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以此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赵德君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委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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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张邦明

联系电话:49861008

邮政编码:402160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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